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尾市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汕府辦〔2020〕14號)精神,支持眾創空間建設發展,根據《汕尾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汕尾市眾創空間認定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汕科字〔2020〕57號)有關規定,我局決定開展2020年度汕尾市眾創空間(第二批)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有明確的發展方向。運營管理機構是在本市注冊的獨立法人,設立宗旨是服務于創新創業,并由具有創新創業服務能力的專業團隊運營管理。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管理服務機構有自主產權或租期3年以上使用權的場所,功能規劃明確,可自主支配的創業孵化場地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少于300平方米;為入駐企業、創業團隊、創客提供必需的辦公設備、高帶寬互聯網接入服務及會議室、洽談室等公共辦公場地。
3.有專項的支持資金。具備為入駐企業、創業團隊、創客提供創業融資服務的功能。設立或簽約合作設立面向創業者、創業團隊及初創企業的專項扶持資金,額度在50萬元以上,實際投資項目1個以上。
4.有良好的配套設施。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等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能夠為創業者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務。
5.有專職的管理團隊。管理服務機構設置合理,配有與開展創新創業服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科技創新創業服務主題明確,有3名以上具有相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管理服務人員。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有圍繞培育孵化入駐企業(創業團隊)為目的的新型孵化運行機制,建有定期開展創新創業培訓活動的創業輔導制度,建有規范的企業(創業團隊)入駐制度和企業退出機制。
7.有便捷的服務體系。能為入駐企業提供代辦工商注冊、代理財務記賬、融資對接、培訓輔導、知識產權咨詢及申請等方面的輔助服務。
8.有一定數量的入駐企業、創業團隊和創客。眾創空間內在孵企業和創業團隊達到5家以上,或創客達到10人以上。
二、申報材料
1.汕尾市市級眾創空間認定申請書;
2.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及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眾創空間場地證明材料(采取租賃、合作等方式形成的,需提供產權方產權證明和相關協議文件);
4.擁有專項扶持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存款證明、設立專項扶持資金有關證明材料、已投資案例證明、與投資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等);
5.眾創空間管理機構設置與職能相關文件的復印件;
6.眾創空間管理團隊名冊及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7.眾創空間運行管理制度的復印件;
8.眾創空間內在孵企業、創業團隊和創客名錄、經營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
三、申報程序
1.申報推薦
各縣(市、區)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送所在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由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正式行文推薦到市科技局;市直單位直接將申報材料報市科技局。
2.受理
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或申報單位(市直)將申請材料一式5份(含電子版),送市科技局科技業務科。
受理截止時間:2020年12月21日下午17:00前。
受理地址:汕尾市市政府辦公樓2樓222室
聯系人:市科技局科技業務科 葉淮河
聯系電話:0660-3369796 郵箱:swkjyw@126.com
汕尾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