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支持企業設立研究開發機構實施辦法》(穗科創〔2015〕12號)要求,企業在獲得財政經費支持的次年起連續三年需向市科技主管部門提交企業研發機構年度工作總結報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材料對象
2015、2016、2017年度已通過廣州市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專項入庫,并獲得經費支持的企業(即項目承擔單位)。
二、報送方式及時間要求
(一)請各項目單位于2020年12月16日起登錄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以下簡稱陽光政務平臺)的“執行管理—企業研發機構年度總結”模塊,按要求如實填報總結和《廣州市企業研發機構情況調查表》,作為附件在上述模塊中上傳。提供材料要求文字簡練,重點突出,須對所提供的文字、數據及圖片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區科技主管部門于2021年1月20日前在系統審核并提交,不再提交紙質版材料。
三、聯系方式
(一)陽光政務平臺技術支持。
愛瑞思軟件(深圳)有限公司,聯系電話:400-161-6289。
(二)主管處室。
高新技術處鄧夏凌,聯系電話:83124034。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