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市局各分局及相關科室,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2021年市場監管系統轉移市縣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市監財〔2021〕6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度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及省部會商、專利獎勵)的通知》)(粵財工〔2020〕228號)的有關要求,為加快我市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我局制定了《汕頭市2021年度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移市縣專項資金項目(知識產權類)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F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條件。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在汕頭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高校、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運營機構、科研機構、社會團體等(具體要求以申報指南為準)。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二)審核推薦。汕頭市行政區域內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遞交所在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或分局。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推薦單位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條件和材料真實性進行核實,并加具推薦意見。
汕頭市行政區域外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直接遞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三)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申報方式
(一)申報單位按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申報書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相關附件及證明材料裝訂成冊,申報材料一式6份提交所在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或分局(其中5份送市局,1份區縣局或分局留存)。汕頭市行政區域外的申報單位直接將申報材料提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二)所有項目申報材料均需同時提交電子版(word文檔)。
三、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申報截止時間至2021年2月22日。各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或分局于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申報推薦及匯總報送市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程序
(一)受理審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受理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進入評審階段。
(二)評審立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按照相關程序和要求組織項目評審,按照評審結果列入2021年度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移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
五、聯系方式
(一)第1至第7個項目申報
聯系人:陳云霓,電話:0754-88975475;
郵箱:zscqcjk@126.com;
地址:汕頭市金砂東路151號知識產權促進科。
(二)第8至第13個項目申報
聯系人:黃欣凡,電話:0754-88981162;
郵箱:stipofgk@163.com
地址:汕頭市金砂東路151號知識產權保護科。
附件:1.2021年度汕頭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2.2021年度汕頭市知識產權交易運營促進項目申報指南;
3.2021年度汕頭市知識產權金融創新促進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4.2021年度汕頭市高校知識產權運營促進工程項目申報指南;
5.2021年度汕頭市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6.2021年度汕頭市地理標志產品(商標)運用促進項目申報指南;
7.2021年度汕頭市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項目申報指南;
8.2021年度汕頭市知識產權行政裁決培訓班項目申報指南;
9.2021年度汕頭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立法調研項目申報指南;
10.2021年度汕頭市重點展會知識產權保護項目申報指南;
11.2021年度汕頭市重點市場知識產權保護項目申報指南;
12.2021年度汕頭市地理標志產品培育項目申報指南;
13.2021年度汕頭市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培育項目申報指南。
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