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2020年度松山湖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培育認定工作情況,現組織園區內相關單位開展高企獎勵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7時。
二、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分為三類:
1、2020年新認定或重新認定的高企,要求注冊在松山湖內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非集群注冊),且企業商事主體、稅務登記關系均在松山湖。
2、園區2020年新認定或新引進高企5家及以上的市級孵化器及以上的企業孵化載體運營單位。
3、輔導園區企業申報2020年高企,成功新認定高企3家及以上(重新認定高企2家計1家)的服務機構。
三、獎勵項目內容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廣東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的復函》、《關于廣東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的復函》、《關于廣東省2020年第三批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的復函》所公示2020年成功認定高企名單,進行以下獎勵項目:
1、高企認定獎勵。給予新認定高企10萬元/家、重新認定高企5萬元/家的獎勵;
2、孵化器獎勵。對園區2020年新認定或新引進高企5家及以上的市級孵化器及以上的企業孵化載體運營單位進行排名,獎勵第1-3名運營單位,依次給予5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獎勵;
3、服務機構獎勵。給予輔導新認定高企3家及以上(重新認定高企2家計1家)的服務機構,新認定高企2萬元/家、重新認定高企1萬元/家的獎勵。
四、申報材料與要求
(一)申報材料
1、申報高企認定獎勵的單位填報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資金補助申請表;
2、申報孵化器獎勵的單位填報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所屬載體備案表;
3、申報服務機構獎勵的單位填報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服務機構備案表。
(二)申報材料要求
1、所有申報材料(包括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統一使用A4規格紙雙面印制,并按順序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2、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造假行為,將被取消申報資格,并納入誠信黑名單。
五、受理單位及聯系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于2021年3月12日17時前一并報送至我局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如有疑問,可與我局聯系。
地 址:東莞松山湖高新區管委會A5棟三樓313室
聯系人:劉晗、龍燦
電 話:0769-22220850
特此通知。
東莞松山湖管委會科技教育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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