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共7天。如對公示內容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單的情況和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附件
1:2021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明細分配表
2. 2021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轉移市縣任務清單
3. 2021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食品抽檢及監管)明細分配表
4.2021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食品抽檢及監管)轉移市縣任務清單
聯系人:黃丹娜,聯系電話:0663-8291582;
揭陽市市場監管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