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工信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中山市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資助實施細則的函》(中經信函〔2018〕611號,附件1)要求,現組織開展2021年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題)項目入庫和資金申報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一)獲得省級及以上工信主管部門認定的節能、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示范項目、企業或園區。
(二)“十三五”期間通過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的企業(采取快速清潔生產審核流程的企業除外)。
(三)列入省級及以上工信部門公布的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的企業。
(四)獲評為國家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
(五)試點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
(上述專題申報對象參考附件8,包括但不限于名單內的企業)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依法納稅。申報單位需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二)已獲得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資助的同一項目不能再次申報。
三、工作程序
(一)入庫申報。申報單位須于2021年3月12日前將入庫申報材料(按順序依次編排并A4紙張雙面打印膠裝成冊,紙質版一式2份,附件2)報送所屬鎮街工信主管部門,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在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管理系統(https://fczj.zs.gov.cn/)上傳申報。鎮街工信主管部門加強初審,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將通過初審的入庫申報資料和項目匯總表(附件7)行文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項目評審。對通過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的企業、國家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的企業采取直接入庫方式入庫。其他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對項目單位提交的入庫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擇優遴選入庫。2021年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題)全面實行項目庫管理,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安排預算。
四、注意事項
申報單位收到資助資金后,應按《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并按規定用途專款專用。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