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不含深圳)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落實《制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計劃(2019-2022年)》(工信部聯產業〔2019〕218號)》,加強我省工業設計中心建設,支撐服務戰略性產業集群發展,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工作要求,我廳將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和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初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
(一)申報條件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1〕71號,以下簡稱《通知》,見附件1)要求,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見附件2)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基本條件,近2年內(2019年1月1日起)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情況。
(二)申報組織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本地區企業(機構)的申報受理、初審和集中推薦工作。
(三)推薦數量
每個地市推薦數量不超過6家,請認真對照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條件,擇優推薦。
(四)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與我廳(生產服務業與交流合作處)聯系獲取申報賬號并分配給初審合格的企業,由申報主體通過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網址:www.id-center.org.cn)在線填報相關信息(填寫的內容和材料格式須符合《辦法》要求)。
(五)審核報送
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辦法》規定的條件進行嚴格審核,并核查申報主體近2年內是否存在信用違法以及違規違法使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等情況,必要時應對申報主體進行現場核查。請于2021年5月24日前報送推薦文件和申報材料(見《通知》附件,由企業在線打印,一式兩份)。
二、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
根據《通知》要求,需參加復核的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共4家(名單見附件3),請廣州、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辦法》相關規定,組織相關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登錄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網址:www.id-center.org.cn)填報復核材料并進行初審,于5月24日前報送初審意見及相關復核材料(一式兩份,由企業在線打印)。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開展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及復核工作是引導工業設計創新發展、提升制造業設計能力的重要措施。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視,加強宣傳發動和指導服務,嚴格對照工作要求,做好申報推薦和復核初審工作。
(二)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對申報及復核材料嚴格把關,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申報推薦和復核初審等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
附件:
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復核工作的通知
2.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3.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名單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4月27日
(聯系人:梁家中,聯系電話:020-83135953,郵箱:liangjz@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