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佛山、東莞、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1〕93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2018年認定及復核通過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進行復核評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2018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企業名單見附件1)。
二、材料要求
請各地市組織相關企業做好評價材料(格式見附件2)填報工作,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證明材料(紙質版一式四份,word/excel格式電子版光盤一份)。有關數據指標請按2020年底數據填寫,其中財務數據按照已審計的2020年會計報表填寫。
三、時間要求
請各地市對企業填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匯總后于5月20日前報我廳(制造業創新處)。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地市高度重視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對本地區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建設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摸底,不斷提升企業技術創新水平。
(二)根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對復核評價不合格的企業公告撤消稱號并摘牌。
附件:1.2018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國家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名單
2.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價材料(模板)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5月12日
(聯系人:張韜、曲超,電話:020-83133257、020-831334277,電子郵箱:zzycxc@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