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落實《廣州市推動規模化個性定制產業發展建設“定制之都”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及時發現、總結、分享規模化個性定制經驗成果,現將開展第二批“定制之都”示范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第二批“定制之都”示范征集將重點面向家居、汽車、時尚服飾(含服裝、珠寶、皮具、美妝日化等)、智能終端(含智能機器人、電子信息等)等消費領域,遴選一批規模化個性定制示范企業、平臺、體驗館。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二)示范企業應具備生產制造能力。依托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數字化設計與虛擬仿真系統,發展個性化設計、用戶參與設計、交互設計,可實現零件標準化、部件模塊化、產品個性化,具備柔性高效的生產能力,為企業帶來新競爭優勢,形成了新業務、新模式、新業態等創新應用。
(三)示范平臺應能夠較好滿足相關企業在發展個性化定制、網絡化協同方面的需求,通過數據互聯互通,搭建面向需求獲取、個性設計、柔性生產等多流程的云平臺。平臺運營時間須滿一年(按申報截止時間計),應在服務體系、服務內容、服務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果。
(四)示范體驗館是在成熟商圈、旅游景區等人流密集區域,建設線上服務與線下體驗相融合,集展示、互動體驗、銷售等于一體的綜合型定制消費體驗場所。利用5G、人工智能、虛擬/增強現實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普及定制消費知識技能、豐富定制消費體驗、培養定制消費習慣。既可以是集展示、體驗、銷售、培訓于一體,匯聚和展示不同廠家的綜合類定制消費體驗館,也可以是展示銷售自主研發產品和服務為主的自有定制消費體驗館。
(五)申報材料要求實事求是、描述詳實、重點突出、精煉簡潔、邏輯性強,杜絕虛假和夸大。
(六)申報單位可申報一個或多個示范類型(示范企業、示范平臺、示范體驗館)。
(七)鼓勵2020年獲得“定制之都”示范培育的單位申報。
三、組織方式
(一)申報單位應填寫《廣州市“定制之都”示范企業(平臺、體驗館)申報表》(附件1,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將隨附材料(統一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冊)于2021年7月9日前將紙質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提交至各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二)各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申報,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填寫《廣州市“定制之都”示范申報匯總表》(附件2)并函報我局。請于2021年7月16日前將相關材料(電子版及紙質版)提交到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廣州市環市中路316號金鷹大廈25樓2503室,楊工:83546306,羅工:83543065)。
四、其他事項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評審、公示等程序后,擇優進行示范培育、案例推廣。“定制之都”示范有效期為三年,入選單位在有效期內如發生經營狀況重大改變,自動撤銷示范資格。
附件:
1.廣州市“定制之都”示范企業(平臺、體驗館)申報表.docx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4日
(聯系人:賀燦明,電話:8312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