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市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體系建設,加快開放共享工作進度,充分發揮科研儀器設備對全市科技創新的支撐作用,我局將認定一批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站,負責發動機構、企業等參與開放共享,開展培訓、宣傳、推廣等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中介服務機構、孵化器、產業園區等。
二、申請條件
(一)具有固定規范的服務場地和服務設施;
(二)擁有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服務資源,具有豐富的企業服務的經驗;
(三)建立開放共享服務體系,配備兩名以上專職的專業開放共享服務專員;
三、申請程序
(一)提交申請。申請單位準備《東莞市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站申請書》(見附件)及相關附件資料(一式兩份),提交到市電子計算中心。
(二)認定報備。市電子計算中心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考察、會議論證,對符合條件的單位給予認定,并報市科技局備案。
(三)掛牌。由市電子計算中心統一制作并授予牌匾。
四、材料受理及聯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時間:常年受理紙質材料,并按季度集中審核(即每季度末的下一個月集中審核上一季度提交的材料)。
(二)材料受理地址:東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號科學館六樓。
(三)聯系方式:
市電子計算中心:黃錦華,22113221
市科技局實驗室與平臺基地科:楊紅,22831330
特此通知。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