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2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標桿示范項目入庫儲備的通知》(粵工信工業互聯網函〔2021〕32號)等有關工作要求,現將2022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標桿示范項目入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點支持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及其產業鏈、供應鏈制造企業數字化轉型項目,推動制造業企業加快全要素數據采集與集成應用,全面提升數字化管理、智能化生產、網絡化協同、服務化轉型能力。具體支持方向如下:
(一)工業互聯網應用創新標桿。支持制造業企業應用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含電信運營商)提供的專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實施數字化轉型。項目應基于工業互聯網架構,實現企業設備數據、系統數據、供應鏈數據等至少一類以上數據要素“上云上平臺”并在云端或平臺集成、分析、應用。
(二)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支持制造業企業面向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求,搭建與行業應用系統相結合的5G示范網絡,充分利用5G網絡低時延、高可靠、廣覆蓋等特性,面向產品質量檢測、設備智能維修運維、工業視頻監控等典型生產制造場景,研發基于5G、邊緣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并適用于特定行業特定領域的工業互聯網產品、應用并開展實踐。
(三)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示范標桿。支持行業龍頭骨干企業以產業鏈在線高效協同為目標,聯合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制定適合該行業特征的供應鏈在線協同整體方案,帶動5家以上省內核心供應鏈制造企業(可跨區域)在生產制造環節實施統一標準的數字化改造,推動行業龍頭骨干企業與其核心供應商實現訂單、庫存、計劃、生產、交付、品質、物流等關鍵環節數據互聯互通與協同,進一步提高上下游產業鏈協作效率和供應鏈可靠性。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申報項目由在中山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單獨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申報企業應具備良好的自動化、信息化基礎。其中產業鏈標桿的行業龍頭制造業企業原則上2020年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含)。
2.項目申報單位及為項目提供服務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近5年以來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過較為嚴重的違法違規情況。申報單位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近5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
3.項目申報單位不存在省工信廳經管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項目逾期未驗收的情況(已延期項目按延期時間計算)。
(二)項目建設要求。
1.項目實施地必須在中山市內,已完成且已取得良好的降本提質增效成果,項目應用場景具有代表性,采用工業互聯網平臺技術解決企業綜合業務問題,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解決方案產品和模式,打破信息孤島,不斷促進企業業務持續改善。
2.項目啟動時間不早于2018年3月20日(含),并在省申報指南發布前完工,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兩年(以發票時間為準)。項目投入費用(不含稅,僅限于與項目相關的設備、材料、產品、軟件、云資源及網絡費用、調試安裝費用等,以及與項目相關的咨詢、設計、檢測、評價等合理支出,下同)不低于500萬元。其中,工業互聯網應用創新標桿信息化投入(含軟件、云資源及網絡費用、聯網設備及其他信息化設備、調試安裝費用等)不低于項目總投入的60%。
3.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4.項目遴選參考指標和申報書(模板)。其中省工信廳要求珠三角地區扶持項目評分不低于80分。
三、扶持要求
(一)先入庫后資助。2022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標桿示范項目專題由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省工信廳通知要求組織具體項目申報、評審論證、入庫儲備和排序優選等。待省工信廳正式下達專項資金及項目扶持目標要求后,再根據入庫項目情況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安排資助。
(二)省財政資金采用事后獎補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擇優按照不超過項目投入費用的30%進行獎補,原則上5G標桿和產業鏈標桿支持上限每個項目不超過500萬元,“工業企業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支持上限每個項目不超過200萬元。同一主體每年只能申報一個方向的項目。具體補助額度根據年度資金預算控制指標和入庫項目申請情況等因素確定。
(三)項目應提供完整的項目完工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專項審計報告、項目完工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等。項目投入應與專題支持內容相對應,各鎮街要認真核算項目投入額,避免項目夸大投入額度。
(四)項目應有量化考核績效指標,無量化考核績效指標的項目不予以扶持。
四、申報時間與材料要求
(一)申報企業需于7月13日前在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http:///210.76.80.141)提交電子版匯總材料,并將申報書紙質材料裝訂成冊(一式4份,一正三副,正本內第三方材料須全部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同時提交相關附件。
(二)材料復印件必須清晰可見,若重要信息無法辨識則視為無效。
(三)申報書須經申報企業所在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填寫審查意見并加蓋公章,若無審查意見和公章,均視為不同意推薦上報。
五、鎮街推薦要求
(一)請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申報企業的資料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的項目于7月15日將紙質版申報書、入庫儲備表匯總后報送至我局工業互聯網與數字產業科。
(二)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推薦上報的項目實地查驗,對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上報。
六、其他要求
(一)監督管理。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項目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審計等工作。獲得資金補助的單位應主動積極配合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審計等工作,拒不配合財政、審計或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開展的日常檢查、績效評價、審計等工作,經正式提醒到期仍不整改的項目單位及負責人,在其整改之前不得安排專項資金,超過整改期后完成整改的,5年內不得安排專項資金。在日常檢查、績效評價、審計工作中發現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或其他違反規定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項目單位,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
(二)加強項目庫動態管理。請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持續做好項目滾動儲備工作,廣泛動員企業開展基于工業互聯網、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數字化轉型升級,做到完工一批、謀劃一批、開工一批,確保重點項目不斷檔。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3日
(工業互聯網與數字產業科 郝毫保、李金吉,聯系電話:8830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