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管理,根據《關于印發<江門市科學技術局、財政局關于江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江科〔2007〕71號)、《關于印發〈江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監督管理及驗收的工作規范(暫行)〉的通知》(江科〔2013〕8號)有關規定,為做好2021年度江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的監理和驗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理工作
(一)2007年-2013年立項項目承擔單位按要求填寫《江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監理信息調查表》及提供相關附件材料。
(二)2014-2020年立項項目(包括江門市“科技杯”創新創業大賽聯動立項)承擔單位請登錄江門市科技綜合業務管理系統(https://stpro.jiangmen.cn/),選擇項目績效管理欄對應項目類別進行填報及上傳相關附件材料。
二、驗收工作
(一)驗收范圍
按照《江門市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約定的項目進度,2007-2019年獲得江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立項的項目;2020年獲得立項已完成合同指標可申請提前驗收的項目。
對同時獲得省創新專項資金立項支持的項目,驗收辦法按《關于印發〈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監督管理及驗收的工作規范(暫行)〉的通知》及其有關通知精神執行,其驗收結論視為市的驗收結論。
(二)驗收方式
項目驗收采用材料驗收或會議驗收的形式。
項目驗收材料通過江門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https://stpro.jiangmen.cn/)進行填報。
2007-2019年相關項目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項目原定目標和任務無法完成的項目,按照結題處理,項目剩余經費統一劃入市財政局、市科技局指定賬戶。
(三)驗收材料
項目驗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驗收申請表;
2.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報告;
3.江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合同書;
4.項目下達文件;
5.工商營業執照;
6.江門市創新資金到位及使用證明材料、江門市科技計劃項目財務驗收經費決算表。各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累計30萬元以上的項目須提交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7.項目技術指標證明材料、取得的各類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8.執行期內項目承擔單位年度財務報表原件等;
9.項目產品銷售收入明細表及項目產品銷售發票復印件等;
10.恪守誠信承諾書。
四、監理、驗收材料報送
(一)項目監理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各科技主管部門應認真審查項目監理材料,出具審核意見。審核意見需明確項目進展情況(按計劃進行、進度超前、拖延、停頓、申請撤項)及監理初審結論(項目繼續執行、合同變更、合同解除、合同終止)等。
(二)項目驗收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0日。
項目監理紙質材料交一式一份,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項目驗收紙質材料交一式三份,30萬元以上驗收紙質材料交一式五份,項目監理、驗收紙質材料報送至江門市科技服務中心。項目材料逾期不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聯系人:蔡文杰,聯系電話:3129633
市科技服務中心
聯系人:陳慧媛,聯系電話:3129001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