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實施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20〕983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廣東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的通知》(粵財科教〔2021〕34號)要求,現組織開展東莞市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申報入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名稱
東莞市2021年度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
二、申報對象
在我市依法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農業技術服務中心、農業企業、農業園區等單位,同時要求在相關領域具有一定的研發能力及技術優勢,具有完成項目實施的工作基礎和條件,有健全的科研、知識產權和財務管理制度。
三、擬支持方向及資助強度
支持科技支撐創新能力提升、鄉村振興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與能力提升、農業農村新動能培育等。
(一) 農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50萬元/項)
在食品安全及保障、水產養殖、農產品加工及貯藏保鮮、良種培育等領域建立農業科技創新平臺,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推進農業產業創新發展。
(二)農業攻關和農業技術應用示范(50萬元/項)
支持現代種業科技創新,以農作物、畜禽水產和林果為重點,開展種質資源挖掘、新品種創制、良種繁育、工廠化育苗等關鍵育種技術研究;支持農作物重大病蟲疫情防控技術(紅火蟻監測防控技術攻關研究),推廣應用疫病防控技術成果及產品。
(三)國家、省級“星創天地”建設(20萬元/項)
支持“星創天地”平臺功能完善。完善平臺育成孵化體系,整合創新資源要素、優化導師隊伍、建設電商、工商、財稅等服務平臺;“星創天地”創業培育服務。面向入駐企業、團隊和當地農戶等提供培育孵化、成果轉化、技術培訓、金融服務和政策咨詢等服務,探索“星創天地”發展運營和服務模式(已獲支持的國家、省級“星創天地”建設單位不再重復支持)。
四、項目資助經費撥付方式
資助經費采取事前一次性撥付方式。
五、項目實施期限
原則上不超過3年(經市科技局批準,最長可延期1年)。
六、申報要求
(一)時間
1.網上填報時間:2021年7月6日至7月26日17∶00。
2.書面材料提交截止時間:2021年8月6日17∶00。
(二)項目負責人
1.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單位,項目負責人原則上須具有副高(含)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并在該領域有一定研究基礎,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2.農業企業等單位,項目負責人原則上由該單位法人代表擔任,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科學研究的能力,能實質性參與具體項目的組織實施,能保障項目研究成果和時間。
3.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參與單位在申報項目時未被列入市政府不予資助相關規定、市科技局科研失信名錄或與相關部門實施失信聯合懲戒范圍。
(三)經費配套
1.市財政全額供養單位原則上無需新增自籌經費投入,但要有合理資金預算。
2.非市財政全額供養單位新增自籌經費與上級資助資金經費的比例應不小于1:1,須提供《項目實施管理與自籌資金承諾函》。
3.有多家合作單位的,主申請單位和參與單位應按各自分配的上級資助資金經費金額確定項目新增自籌經費,并需簽訂合作協議,提供自籌資金承諾函(主申請單位原則上應該分配占有不少于50%的上級資助資金)。
(四)申報材料
1.項目可行性報告;
2.材料中涉及的知識產權證書、檢測報告、獲獎證書等技術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3.營業執照、單位法人證書、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項目負責人資質證明材料;
5.項目組成員證明材料;
6.如有參與單位,則需提供合作協議;
7.國家、省星創天地備案的相關證明材料;
8.承諾函;
9.其他相關材料。
七、申報流程
(一)網上填報
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登錄東莞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報并提交(首次申報需注冊新賬號),由所在單位項目管理員、所屬主管部門、市科技局進行網上審查(如對系統使用有疑問,可撥打業務管理系統頁面的技術支持電話咨詢)。
(二)紙質材料報送
項目網上審核通過后,申報單位自行下載打印紙質材料(含申報書附件),紙質材料水印須與系統審核通過的水印一致,經簽名、加蓋公章后,連同有關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5份按時報送到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199號市民服務中心政務大廳二樓綜合服務一區綜合窗口(電話:22835972,聯系人:謝鳳娟,李桂雯),逾期未提交視同放棄申報。申報單位須對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并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一切風險。所有項目紙質材料須自行留底,已經受理的紙質材料不予退還。
八、注意事項
(一)項目若有多方參與,主申報單位須與參與單位簽訂共同申報協議,明晰各方任務、節點目標、經費安排和知識產權歸屬等。
(二)項目考核指標應遵循明確、量化、可考核的原則,其中技術指標應明確項目完成時達到的關鍵技術參數;經濟指標應明確項目完成時累計產生的產值、銷售收入等;對于填報的指標應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避免出現虛報夸大、不切實際的考核指標。
(三)申請人應按照指南及申報要求填寫申請書,如實填寫相關研究基礎和研究內容等,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嚴禁違反法律法規、倫理準則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關規定。申請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和涉密的內容。
聯系人:基礎研究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翟偉斌;聯系電話:22831342,13580770393
附件:1.項目實施管理與資金承諾函.doc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