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新區、各區(功能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珠海市大力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意見》和《關于促進珠海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珠府辦〔2020〕13號),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培育產業生態,提升產業鏈水平,加快推進我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珠海市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集成電路發展)項目入庫征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原則
我局將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項目征集、專家評審論證、局黨組集體研究討論、報請市政府研究、網上公示等程序開展項目入庫工作。
二、支持方向、標準和方式
本次2021年度珠海市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集成電路發展)項目共有8個專題方向,具體支持方向、標準和方式如下:
(一)支持重大戰略項目引進(專題1)
1.新引進生產制造、封裝測試、設備材料、高端元器件等企業。對新引進總投資額5億元(含)以上的企業,按不超過其實際產業化投入資金的30%給予補貼。
2.新引進高端研發類企業或先進特色工藝制程的芯片設計企業。對新引進總投資額3億元(含)以上的企業,按不超過其引進和研發先進技術實際投入資金的30%給予補貼。
本條重點引進和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以事后補貼方式支持,按照實際投資年度逐年補貼;特別重大項目經報市政府研究同意可采取事前直接補助方式支持。
(二)支持集成電路芯片MPW 流片和工程產品量產前首輪流片(專題2)
1.支持集成電路芯片MPW流片。對開展多項目晶圓(MPW)流片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流片費用的7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300萬元。
2.支持工程產品首輪流片。對完成工程產品量產前全掩膜首輪流片的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首輪流片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500萬元。
3.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補貼方式支持。
(三)支持EDA工具軟件購買、租用和研發(專題3)
1.支持EDA工具軟件購買。對購買EDA工具軟件(含軟件升級費用)的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其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200萬元。
2.支持EDA工具軟件租用。對租用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EDA工具軟件的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其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20萬元。
3.支持EDA工具軟件研發。對從事EDA工具軟件研發的企業,按照不超過EDA研發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1000萬元。
4.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獎補方式。
(四)支持測試驗證(專題4)
對開展工程芯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測試驗證及相關認證的單位,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3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補貼方式支持。
(五)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專題5)
1.支持集成電路設計研發類企業。對集成電路設計研發類企業,2020年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2.支持集成電路制造、封裝測試、裝備及材料企業。對集成電路制造、封裝測試、裝備及材料企業,2020年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3.同一企業若滿足多項條件,按照“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獎補方式支持。
(六)支持并購高端項目(專題6)
對我市企業并購國外集成電路(含半導體)領域企業且并購規模達1億元人民幣,在其依法取得目標企業的資產100%所有權或管理控制權后(持有目標公司股權達51%),按照并購金額的5%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補貼方式支持。
(七)支持產業鏈上下游聯動發展(專題7)
1.支持采購我市集成電路企業自主研發設計的芯片或模組。對年度銷售額達10億元的系統(整機)和終端企業,采購珠海市集成電路企業自主研發設計的芯片或模組,按首次采購金額的4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上限為500萬元。
2.支持采購或測試驗證我市自主研發生產的集成電路關鍵核心設備和材料。對集成電路制造、封測企業,采購或測試驗證珠海市自主研發生產的集成電路關鍵核心設備和材料,按首次采購金額的4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上限為1000萬元。
3.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補貼方式支持。
(八)支持開展集成電路創新發展和政策創新前瞻性研究(專題8)
支持開展集成電路創新發展和政策創新前瞻性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業組織開展集成電路創新發展和政策創新前瞻性研究,優化產業創新發展環境。該類項目為競爭性項目,采用事前直接補助方式支持。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請申報單位嚴格按照《申報指南》(見附件1)和《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要求組織項目材料。
四、申報程序
(一)形式初審
請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電子檔按照“納稅所在區-2021年市級集成電路-企業簡稱-項目簡稱”命名并壓縮打包,于8月12日17時前發送至聯系郵箱。我局將于8月16日前形式初審意見告知各申報單位。
(二)網上填報
各申報單位根據我局形式初審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材料后,于8月16日10:00至8月20日18:00期間,在珠海市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網址:https://113.106.103.75/#/home)填報項目資料,我局網上受理截止時間為8月20日。
(三)提交紙質材料
1.申報單位提交材料時間和要求
項目經我局網上審核通過后,申報單位打印由申報系統生成的申報書(一式六份、A4紙雙面打印)并簽字蓋章,于8月26日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光盤,按照“納稅區-2021年市級集成電路-企業簡稱-項目簡稱”命名)報送至納稅所在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2)各區工信主管部門提交材料時間和要求
請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8月30日前將本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匯總電子版材料并刻錄光盤)及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3,加蓋公章)EMS寄達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申報指南.pdf
(聯系人:蔣文紅、方慧;聯系電話:2538299、2118380;
申報咨詢:鐘偉光,電話:3391970,13631239839;郵箱:gxjxck@zhuhai.gov.cn、zcfw@zhzsia.org.cn;地址:珠海市康寧路66號302室;郵編:519000;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400-161-6289)
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