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順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加快推進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示范城市和一批新型創業孵化模式的眾創空間建設,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根據《江門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江門市科學技術局關于江門市小微企業眾創空間的扶持管理辦法>的通知》(江科〔2015〕209號),現決定開展受理江門市小微企業眾創空間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義
小微企業眾創空間是指在我市范圍內由企事業單位獨立運營,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成長和創業團隊創新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創業場所和綜合服務的平臺,包括眾創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創業工位等新型科技企業孵化器。
二、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是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的眾創空間,符合下列條件的(已具備或規劃具備)可申請我市小微企業眾創空間的認定:
(一)獨立的運營機構。運營機構必須是在本市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承擔為入駐企業提供基本的創業服務的能力,擁有一支能夠開展科技創新創業服務的專業隊伍。
(二)固定的辦公場所。擁有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固定場所,能夠為廣大創業者提供不少于50個工位的創業場所,正常運營后企業入駐率應達到50%以上。場所設置一般在高新區、經濟開發區、科技產業園、文化創意產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基地等區域。
(三)良好的配套設施。眾創空間的場所原則上應為管理服務機構自有或租期三年以上,并為入駐企業提供必需的辦公設備及會議室、洽談室等公共辦公場所。公共辦公場所面積原則上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10%。
(四)便捷的服務體系。能夠為入駐企業提供注冊、培訓、融資等相關的高效便捷服務。有免費的互聯網高帶寬接入服務,可以用于創業服務的各類公共軟件和開發工具,有實用的各類培訓師資及教程,有相關具備合法資質的投融資機構,能夠為創業企業項目孵化提供一站式服務。
(五)有明確的可供考核的創新創業指標,如新增孵化科技企業數、區域擁有授權專利數和技術合同成交額等。
(六)正在建設的眾創空間應在申報認定一年內達到上述條件。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主體需提交以下材料:
1、基礎資料
(1)江門市小微企業眾創空間申報書(包含規劃建設方案及申報條件所規定的各項對應說明)。(詳見附件1)
(2)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五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及上年度財務審計報表復印件。
(3)孵化場地證明材料(采取租賃、合作等方式形成的企業孵化場地,需提供產權方產權證明和相關協議文件)。
(4)服務團隊名冊及證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等)。
2、附加資料
已建成的眾創空間還需提交以下資料,正在建設的眾創空間需在一年內驗收時提供。
(1)所提供的在孵項目的服務清單及證明材料(包括服務協議、服務記錄等)。
(2)近年內培育的在孵項目名錄及證明材料(包括創業者個人或團隊簡介、商務計劃書等)。
(3)正在培育的在孵項目名錄。
(4)近年內引入風險投資的在孵項目名錄及證明材料(包括投資協議、驗資報告等)。
(5)2016年財務報表。
四、材料報送要求
(一)小微企業眾創空間受理采取報送紙質材料與網上申報的形式進行。
1、紙質材料報送。各申報單位需在江門市科技局政務網(http://www.jmsc.gd.cn/)通知公告欄對應的本通知中,下載申報表格(見附件1),并按有關要求,完整、準確填寫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一式三份,于12月20日前,交至所在轄區科技主管部門。
2、網上申報備案。待江門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完善后,各申報單位需通過江門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站http://pro.jmsc.gd.cn/jiangmen.jsp)注冊單位管理員賬號(請認真選擇轄區科技主管單位),之后用單位管理員賬號設立本單位的申報人賬號,用申報人賬號登錄后,在“科技項目申報”欄目中分別點擊“申報行政審批類項目”選擇“江門市小微企業眾創空間申報”填報,填報完成后提交本單位管理員賬號審批,管理員賬號審批同意后提交到轄區科技業務主管部門完成網上申報。已注冊用戶請直接使用原本單位的申報人賬號填寫資料,之后提交本單位管理員賬號審批上報。各申報單位應按有關要求,完整、準確填寫和提交申報材料,并提供相關附件材料。網上申報的時間將另行通知。
(二)各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按申報條件要求做好組織申報工作,加強對申報單位的指導,對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并將申報單位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報所在地人民政府蓋章確認,之后于12月30日前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市科技局牽頭組建評審小組,通過組織評審,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眾創空間,由市科技局認定為江門市小微企業眾創空間。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