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人才政策,協助企業引進和留住人才,壯大產業人才隊伍,《2021年東莞松山湖新引進人才補貼申報指南》業經管委會同意。現將通知公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2021年8月9日—9月16日
二、審核時限:申請人在系統提交申請后,用人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系統于9月18日關閉該審核功能),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聯系電話:22892062、22893827
附件:《2021年東莞松山湖新引進人才補貼申報指南》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1年8月3日
2021年東莞松山湖新引進人才補貼申報指南
一、申報人員包括:
東莞市限定用人單位(黨政機關和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進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初級職稱的人才。
二、限定用人單位范圍包括:
1、非財政全額供養的事業單位;
2、符合《東莞市產業發展與科技創新人才經濟貢獻獎勵實施辦法》獎勵范圍的單位;
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4、經各級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企業;
5、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省市創新科研團隊、省市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入選者創辦或領辦的企業;
6、經認定的大型骨干企業;
7、經認定的成長型中小企業;
8、獲得國家或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具有國家或省級資質的科技服務機構。
上述第2項的其余名單將作為《2021年度東莞市新時代引進創新人才綜合補貼限定用人單位范圍名單(第二批)》公布。
(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三、辦理條件
(1)人事檔案在我市;
(2)2017年1月1日后引進我市(引進時間以首個我市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起始時間為準);
(3)與我市限定用人單位簽訂3年或以上勞動合同,在該單位工作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
四、補貼標準及方式
條件類別 |
最高補貼額度 |
補貼方式 |
資金來源 |
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初級職稱 |
1.5萬元/人(限定用人單位) |
一次性發放 (當年申請,下一年發放) |
由松山湖園區財政全額承擔(其中市屬非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人才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
3萬元/人(市級“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附件2)) |
備注:
1.新引進人才綜合補貼每人限申領一次。符合條件且具有我市戶籍的新引進人才可申領最高補貼額度的100%,符合條件的非我市戶籍的新引進人才可申領最高補貼額度的40%。
2.新引進人才按“就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市財政有關人才政策待遇,重復部分予以核減。
3.已享受松山湖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的本科學歷人才,不得以市級“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員工身份或“初級職稱”資質享受本政策優惠。
4.已享受松山湖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包括安家補貼)的碩士以上學歷人才,核減重復部分后可申領東莞市新時代新引進創新人才綜合補貼。
五、辦理材料
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復印清晰、大小與原件相符,申請人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對。
申請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 (份/套) |
復印件 (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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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
表格在系統打印,信息需清晰、準確,并由申請人親筆簽名蓋指模。 |
2 |
0 |
紙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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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
校驗原件。 |
1 |
0 |
電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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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證明 |
(一)本科學歷: 1.學歷證書; 2.學歷證書網上查驗截圖或認證報告。 |
港澳臺地區及國外院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關證書需要同時提交網上查驗截圖。 |
1 |
0 |
電子版 |
(二)初級職稱: 1.職稱證書; 2.網上查驗截圖或承諾書。 |
證書原則上應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首頁的“專業技術資格查詢”欄目或“東莞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查驗。不能在該欄目作出查驗的,請按以下要求操作:(1)廣東省內通過評審或認定取得的證書和經參加考試合格取得的證書可通過考試發證機關官網查驗的,予以認可;未能查驗的,應填寫個人承諾書;(2)廣東省外通過評審、認定取得的職稱證書,須先到工作所在地人社分局辦理職稱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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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
提交資料須校驗原件。 |
1 |
0 |
電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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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 |
提交資料須校驗原件(非必要材料)。 |
1 |
0 |
電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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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莞開戶銀行卡 |
建議提供社保卡賬戶(一類銀行賬戶)。 |
1 |
0 |
電子版 |
溫馨提示:個人要嚴格按規定申請補貼,對弄虛作假,以隱瞞或虛報相關信息冒領相關補貼的,經查實后將取消申請資格,對已撥付的財政補貼資金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六、辦理程序
(一)網上申報
申報人及所在單位在“東莞市專業技術人才服務系統”(網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網址:http://dghrss.dg.gov.cn/)點擊進入,分別注冊個人、企業賬戶,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提交申請材料,逾期將無法申請。申報人須查清自身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并正確填寫自身人事檔案管理單位信息,填報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影響后續審核的,后果自負。
(二)單位審核
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進行審核,逾期將無法審核。
(三)園區審核
用人單位審核通過后,由松山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審核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是否符合各類條件。
(四)市級審核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相關規定,在線審核市屬非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人才的申報材料。
(五)人事檔案核實
由松山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核實,其中,市屬非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申請人的檔案情況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實。
(六)遞交紙質材料
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線審核和初步核實通過后,申請人登錄系統打印申請審核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經用人單位和檔案管理單位加具意見,由申請人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送松山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松山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應認真核對申請人在申報系統上所上傳證明材料與原件是否相符。經審核無異議的,及時將通過的申請匯總并加蓋公章后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七)公示
松山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對通過審核的人員名單和基本信息于松山湖高新區官網進行集中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包括批準補貼發放一年內),任何組織和個人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均可向松山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反映或投訴。投訴應提交標注實名(公司名稱及蓋章或個人姓名及身份證復印件)的異議書及支持異議的證據。松山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應在接到社會反映或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做出處理并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情況對反映或投訴方做出公開答復。反映或投訴理由成立的,撤銷申請人資料審核通過的資格。
(八)資金下達撥付
公示期滿,由松山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根據公示結果報松山湖高新區管委會審批,松山湖高新區財政分局依據管委會批復等相關撥款資料辦理撥款手續,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七、條款解釋
由松山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松人社發〔2021〕10號關于發布《2021年東莞松山湖新引進人才補貼申報指南》的通知.pdf
2.附件1:2021年度松山湖新引進人才補貼限定用人單位范圍名單.xls
3.附件2:2021年度東莞市新時代引進創新人才綜合補貼限定用人單位范圍名單(第二批).xlsx
5.附件4:東莞市新時代新引進創新人才綜合補貼申報系統操作說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