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征集全國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第四批參考產品(技術)及第六批示范企業(園區)的通知》(工信廳運行函﹝2021﹞190號,見附件1,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參考產品(技術)申報及初審工作
(一)請你們組織本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參考產品(技術)推廣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廳運行﹝2017﹞102號,見附件2)要求,于8月10日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https://applyidsm.miit.gov.cn)提交參考產品(技術)申報材料。
(二)請你們同步做好初審工作,將紙質初審意見報告及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后于8月13日報送我廳,我廳根據相關規程審核上報。
二、開展示范企業(園區)申報相關工作
(一)請你們組織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園區),按照《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指南》(工信廳運行﹝2019﹞145號,見附件3),登錄網上申報系統(https://applyidsm.miit.gov.cn)完成企業(園區)自評價,通過自評價的單位請于8月10日前通過該系統提交示范企業(園區)申報材料。
(二)請你們同步做好初審工作,將紙質初審意見報告及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后于8月13日報送我廳,我廳根據相關規程審核上報。
(三)報送實施情況。請你們組織本地區當年名單內示范企業(園區)按年度填報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情況表(具體要求詳見附件4),加強內容審核,于2022年1月8日前將紙質材料報送我廳,電子版材料同時發送至yxzhc@gdei.gov.cn。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征集全國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第四批參考產品產品(技術)及第六批示范企業(園區)的通知(工信廳運行函﹝2021﹞190號)
2.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參考產品(技術)推廣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廳運行〔2017〕102號)
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部運行〔2019〕145號)
4.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情況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