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17〕13號
高新區科技信息局、廣清產業園科技創新局、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等四廳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粵財法〔2015〕38號),為更好地執行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現開展2016年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鑒定受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一)企業(單位)于2016年度開展的自擬(含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并自愿申請鑒定的項目。
(二)稅務部門對企業直接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有異議的項目。
二、申報流程
企業在受理時間段內,下載所需表格填寫,將申報材料交轄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查后上報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統一組織專家評審,并出具項目鑒定意見。
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1、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申請表(附件1下載填寫打?。?/p>
2、研發項目全過程的關鍵支撐文件(包括:項目立項書、立項決議材料、階段報告、實驗報告、結題驗收材料、委托研發合同等,視項目進度如實完整提供)
3、項目取得成果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查新報告、產品用戶報告等,視實際情況如實完整提供)
4、企業資格證照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已完成三證合一的只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四、受理時間
分三批集中受理申報。第一批:2017年3月17日至3月20日;第二批:2017年4月19日至4月21日;第三批:2017年5月13日至5月15日。各轄區科技管理部門請按時將紙質材料報送我局受理窗口(清遠市科學技術局計劃與管理科),過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說明事項
請各轄區科技管理部門做好組織發動工作。各項目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報研發費用,不得弄虛作假。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