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駐湛高校、科研院所、有關單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打造海洋人才高地的有關工作要求,為充分挖掘和發揮青年人才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推進湛江市海洋裝備、海洋生物產業發展,擬支持海洋裝備、海洋生物領域青年人才開展一批自由選題、自由探索的科研項目。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項目由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按照申報指南組織申報,經推薦、審核、評審等程序后擇優扶持。項目申報單位通過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xm.gdstc.gd.gov.cn/zj)進行申報及提交有關材料。
二、申報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要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范圍進行申報(詳見附件1)。
(二)申報單位原則上為依法在湛江市內注冊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獨立法人單位。鼓勵聯合申報。
(三)項目申報內容填寫要求。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項目申報書所填寫的人員信息、研發內容、技術經濟指標、經費安排等內容在簽訂合同書時不可修改調整(項目實施過程中仍可按規定程序進行合同書變更),請申報人慎重填寫。
(四)項目負責人的在研項目和提交的新申請市科技計劃項目合共最多不超過3項。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法人有市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的;
2、在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
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
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市科技計劃立項的;
5、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六)申報單位必須具備與申報項目內容相關的基礎和能力,所有申報資料均必須真實可靠,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項目申報單位報送紙質材料時,須提供項目申報承諾函(可與其他材料一并裝訂)。
(七)項目申報必須按照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申報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書及項目可行性報告,各專題指南規定的相關附件在申請時也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者,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八)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申請財政扶持經費的額度不得超過申報指南經費安排要求。
三、申報程序
(一)注冊。首次申報的單位在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單位信息,待單位注冊通過系統審批后,單位申報人再進行個人注冊。具體操作流程請參閱“附件3-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系統操作說明”。已注冊的申報人和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申報。申報人通過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提交項目申報書及相關材料,經申報單位、主管部門和管理科室審核通過后(此時項目狀態為“請交紙質材料至窗口受理”),打印并膠裝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含通過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和項目申報承諾函),一式1份報送所屬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交到湛江市科學技術局基礎研究與資源配置科。
(三)審核推薦。市直單位和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在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正式行文推薦。
四、申報時間
(一)申報單位網上提交截止時間:2021年8月27日17:00
(二)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截止時間:2021年9月1日17:00
(三)書面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1年9月6日17:00
五、聯系方式
書面材料報送地址:湛江市赤坎區南橋南路6號 湛江市科學技術局一樓基礎研究與資源配置科。
聯系人及電話:李金汪、陳軍成,3335154。
附件:
湛江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