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粵財預〔2021〕30 號)的要求,為做好2022年應收賬款融資獎勵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條件和標準
(一)在廣東省境內(不含深圳)依法設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在線確認,幫助廣東省中小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的供應鏈核心企業。
(二)按幫助廣東省中小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年化金額不超過1%的額度給予獎勵。
二、工作指引
(一)各地可視需要自行決定是否聯合人民銀行地方中心支行共同組織開展該項工作。
(二)項目單位不得以同一項目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三)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相關要求
(一)嚴格項目評審入庫。2022年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全面實行項目庫管理,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一律不安排預算。各地要按規定程序完成應收賬款項目入庫的審核報批,并明確項目承擔單位及入庫金額。要嚴格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復核,落實“三重一大”相關要求,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各地市工信部門負責專項資金使用安全、監督檢查、績效評價、信息公開等,并對項目相關資料存檔備查。
(二)及時組織項目填報。按照省財政項目入庫時間安排,各地須按照申報項目的輕重緩急做好擇優排序,并于2021年9月18日前將項目入庫情況及附件正式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融資促進處)。同時,入庫項目應按省財政廳“數字財政”項目庫管理系統有關要求上線填報,對未按時按要求上報項目的地市,2022年預算編制時省財政將不予安排。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