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肇慶高新區經貿科技局,肇慶新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經濟促進局,各有關擔保機構: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1〕25號)精神,為做好2021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對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含)2%的機構進行獎勵。對中型以上企業所發生擔保不予支持,對房地產業、金融業和投資與資產管理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地方國有企業資本運營平臺類企業所發生擔保不予支持,對擔保機構在我省以外地區的擔保不予支持。獎勵對象以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審核的數據為準。
二、獎補標準
(一)獎勵資金額度≤年化擔保額*獎勵系數%。
對2020年度上報系統的相關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按年化擔保費率分檔給予獎勵,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省下達我市金額(108萬元)。年化擔保費率分檔及獎勵系數,分四檔:
(二)年化擔保額=擔保額/365*(擔保截止時間-擔保起始時間)。
(三)年化擔保費率=擔保費/年化擔保額。
三、申報材料
以下材料清單為項目申報必要材料。
1、申報材料封面(附件1);
2、申報單位承諾(附件2);
3、二級項目績效目標表(附件6);
4、項目申請表(附表3);
5、擔保機構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
6、融資性擔保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7、2020年以來支持小微企業擔保工作情況(文字材料);
8、擔保機構自身出具的2020年以來支持小微企業擔保業
務明細表(附表4);
9、2020年支持小微企業擔保業務合同復印件;
10、擔保費發票(字跡需清晰且無涂改,否則視為無效);
11、經協作金融機構蓋章確認的2020年以來支持小微企業擔保業務明細表(附表5);
12、擔保機構2020年度審計報告。
四、申報程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自愿申報,并嚴格按照申報材料要求按順序裝訂成冊形成《2021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申報書》,于2021年8月31日前將申報書電子版及紙質版一式三份報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關要求
(一)融資擔保降費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本機構的擔保費補貼,不得將獎勵資金用于國家、省級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明文規定的不得支出范圍及投資、理財或其他套利活動。
(二)相關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切實增強專項資金績效意識,確保完成有關績效目標,做好績效自評等工作。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各項支出必須嚴格控制在批準的范圍及開支標準內,專項資金實行專賬或專戶管理,嚴格執行財政資金使用票據銷賬制度,嚴禁用“白頭單”入賬或套取現金,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各地工信主管部門要深入本地區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宣傳、服務和指導,推動融資擔保機構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和發展。
六、聯系方式
市工信局聯系人:許詩婷,電話:2281247,郵箱:zqsgxj_fwtxk@zhaoqing.gov.cn。
附件:1.2021 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申報書封面
2.申報單位承諾
3.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申請表
4.2020年以來支持小微企業擔保業務明細表
5.協作金融機構審核確認2020年以來支持小微企業擔保業務明細表
6.二級項目績效目標表
肇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