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擔保機構,各縣、區(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1〕25號)要求,現將組織申報2021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重點支持政策引導性較強,效果較好的擔保機構,特別是對直接服務小微企業且收費較低的擔保機構加大獎補力度,充分發揮獎勵資金的激勵作用。
對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含)2%的進行獎勵。對中型以上企業所發生擔保不予支持,對房地產、金融、投資機構所發生擔保不予支持,對擔保機構在我省以外地區的擔保不予支持。
小微企業融資年化擔保額以202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報送系統”審核的數據為基礎計算年化擔保額。
二、獎補標準:切塊因素及計算方式
(一)切塊因素
1、年化擔保費率分檔及獎勵系數。參照《通知》獎勵系數,分四檔:
2、區域系數。
我市區域屬粵東西北區域,獎勵系數為1.5。
(二)計算方式
我市安排額度計算方式為:
各有關擔保機構安排額度=766萬元×(有關擔保機構加成擔保額÷全市加成擔保額),其中“全市加成擔保額”=全市年化擔保額×年化擔保費率系數×地區系數。
三、申報材料
以下材料清單為項目申報必要材料。
1、2021年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申請表;
2、擔保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融資性擔保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4、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業擔保工作情況(文字材料);
5、擔保機構自身出具的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業擔保業務明細表;
6、經協作金融機構蓋章確認的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業擔保業務明細表;
7、擔保機構2020年度審計報告;
8、申報項目承諾函;
9、項目績效目標表。
四、申報程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自愿申報,并嚴格按照申報材料要求按順序裝訂成冊形成《2021年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申報書》(附件2),于2021年8月31日前將申報書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報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關要求
(一)請根據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各項支出必須嚴格控制在批準的范圍及開支標準內,專項資金實行專賬或專戶管理,嚴格執行財政資金使用票據銷賬制度,嚴禁用“白頭單”入賬或套取現金。
(二)請融資擔保機構要按照《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相關數據信息填報和審核工作的通知》(粵工信辦函〔2018〕78號)有關要求,做好填報數據信息和審核等相關工作。
(三)各縣、區(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深入本地區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宣傳、服務和指導,推動融資擔保機構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和發展。
(四)市工信局、市財政局根據實際情況,將采用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對獎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六、聯系方式
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科聯系人:許利焜、余曉紅電話(傳真):2120086,郵箱:cgxzxk@163.com
附件:1、2021年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申報書;
2、2021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績效目標表。
潮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