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1〕25號)要求,現就組織做好申報2021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及范圍
對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等政策性引導較強的,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含)2%的擔保機構進行獎勵。資金分配依據以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審核的數據為準。
二、申報材料
以下材料清單為項目單位申報必要材料:
(一)封面及申報材料目錄。
(二)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機構基本情況及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業擔保工作情況;社會效果或經濟效益;下一步工作開展計劃等)。
(三)2021年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申報承諾函(附件1)。
(四)2021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績效目標表(附件2)。
(五)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匯總表(附件3)。
(六)擔保機構營業執照、融資性擔保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七)擔保機構自身出具的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業擔保業務明細表。
(八)經協作銀行等金融機構蓋章確認的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業擔保業務明細表。
(九)擔保機構2020年度審計報告。
(十)擔保業務相關合同、記賬憑征、發票復印件等其他輔助證明材料。
三、有關要求
(一)申請單位提供資料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備查,申報材料采用膠裝或線裝,并用A4紙按順序雙面裝訂成冊,一式3份(含電子版),由縣(市、區)工信部門對上報資料進行初審后,于8月27日前將項目上報文件、《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匯總表》連同申報資料一并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人:江潔榮;電話:8231630;電子郵箱:jy823163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請有關縣(市、區)工信部門指導轄區融資擔保機構按要求做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數據填報和審核等相關工作。
(三)有關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入本地區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宣傳、服務和指導,推動融資擔保機構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和發展。
(四)請根據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管理工作,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把好項目評審關。切實增強專項資金績效意識,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目標監控,引導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成本,更好發揮中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確保完成各項績效目標。
附件:1.2021年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項目申報承諾函
2.2021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績效目標表(揭陽)
3.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匯總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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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申報 項目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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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 |
承諾近5年來申報單位、組織或個人在專項資金管理、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過程中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對項目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申報資格和申報條件的符合性負責。如獲得資金支持,保證專款專用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日期: 年 月 日 |
縣(市、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1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績效目標表(揭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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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2021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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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主管單位 |
省、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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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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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績效目標 |
引導各級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成本,更好發揮中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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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三級指標目標值 |
實際達到目標值 |
產出 |
數量指標 |
新增小微企業年化擔保額 |
1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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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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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社會效益指標 |
新增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筆數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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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業務惠及小微企業數量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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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 |
用戶滿意度指標 |
受補助的擔保機構滿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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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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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匯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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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 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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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企業性質 |
年化擔保額 |
年化擔保費率 |
申請補助金額 |
所屬縣區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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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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