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鎮扶村行動方案
為貫徹黨中央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精神,按照《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方案》《關于做好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組團結對幫扶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組織農村科技特派員參與駐鎮幫鎮扶村組團式幫扶,扎實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目標,開展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扶、分級分類幫扶和組團式幫扶,確保全省重點幫扶鎮、鞏固提升鎮農村科技特派員幫扶全覆蓋。各級科技管理部門按照分級分類幫扶任務,組織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一對一”結對幫扶。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要扎根基層一線,結合鄉鎮科技需求,積極開展技術指導、技能培訓、成果轉化、創業輔導、政策宣傳、規劃設計等“三農”科技服務。
二、目標任務
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目標,精心選派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對接幫扶鎮,進一步推進人才下沉、科技下鄉、服務三農。省直和中直駐粵單位定點幫扶的121個重點幫扶鎮,以及珠三角6市對口幫扶的300個重點幫扶鎮,由省科技廳組織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一對一”結對幫扶;屬地市直屬單位組團幫扶的179個重點幫扶鎮和301個鞏固提升鎮,由地級以上市和縣(市、區)級科技管理部門組織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一對一”結對幫扶。
三、步驟方法
(一)摸底需求。各級科技管理部門按照分級分類幫扶任務,深入開展科技需求調研,摸清鎮域發展情況,發現突出問題,研究制約鄉鎮發展的共性、關鍵科技問題及生產發展難題,立足實際,建立鄉鎮科技發展需求庫,為開展精準對接幫扶提供支撐。
(二)遴選團隊。各級科技管理部門按照分級分類幫扶任務,結合幫扶鎮科技需求,公開征集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并根據團隊與幫扶鎮前期對接基礎、需求匹配情況等,組織遴選對接幫扶重點幫扶鎮或鞏固提升鎮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
(三)選派備案。省科技廳遴選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經公示無異議后,成為廣東省駐鎮幫鎮扶村農村科技特派員。各地級以上市和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遴選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報送省科技廳備案,將統一納入廣東省駐鎮幫鎮扶村農村科技特派員。各級科技管理部門按照任務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選派工作。
(四)凝練項目。經認定備案的團隊主動對接幫扶鎮和駐鎮工作隊,簽訂幫扶協議,結合鄉鎮實際凝練幫扶項目,及時開展駐鎮幫鎮扶村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科技管理部門。對不符合鄉鎮科技需求、不配合駐鎮工作隊工作安排、未實際開展科技幫扶活動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科技管理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更換。
(五)立項資助。省科技廳遴選和認定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經組織專家對其幫扶項目論證后,由省科技廳給予立項資助。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門對屬地選派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給予立項資助。
四、組織保障
(一)明確職責任務。各級科技管理部門要切實做好農村科技特派員選派對接工作,統籌安排相關經費,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凝練幫扶項目。各鄉鎮黨委、政府及駐鎮幫扶工作隊要協調相關資源,創造良好的科技幫扶工作環境,保障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在駐鎮幫扶期間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幫扶周期為3年,3年內團隊成員累計駐鎮幫扶時間原則上在1年以上。鼓勵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圍繞產業共性科技問題,開展跨鎮幫扶,滿足鄉鎮多元化科技幫扶需求。農村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要優化完善派出管理、考評獎勵、培訓交流等工作機制,為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駐鎮幫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二)加強組織管理。省科技廳聯合省鄉村振興局成立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鎮扶村工作協調指導小組,負責全省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鎮扶村工作的統籌部署。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和鄉村振興部門要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鎮扶村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同駐鎮幫扶工作隊工作銜接。農村科技特派員納入駐鎮幫扶工作隊統一管理,應全力配合完成駐鎮幫扶工作隊安排的科技幫扶任務。
(三)強化信息報送。省科技廳每年向省鄉村振興局報送全省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情況。各地級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門和各派出單位每年須對本地區、本部門或本單位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情況進行凝練總結,按年度及時報送省科技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