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駐湛高校、科研院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和市委市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高科技創新治理能力,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實施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20〕983號)、《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實施2021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20〕99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推動湛江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發展,組織實施2021年省科技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申報對象為2021年4月29日前已入庫的項目,按照推薦、審核、評審等流程,擇優立項扶持。項目申報采用線上申報的形式。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按照《2021年度省科技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競爭性分配項目申報指南》,通過“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xm.gdstc.gd.gov.cn/zj)”進行申報和提交相關材料。
二、申報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要按照申報指南(附件1)的要求范圍進行申報,不符合申報指南的項目不予支持。優先支持實施期內能產生更多數量成果(尤其是發明專利)和新增產值的項目。
(二)申報單位原則上為依法在湛江市內注冊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獨立法人單位。申報指南另有要求的,遵循具體專題要求。
(三)項目申報內容填寫要求。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第一承擔單位信息從湛江市科技計劃項目庫中關聯生成,不能修改。申報書要慎重填寫,項目一經立項,申報書填寫的內容信息將轉化生成合同書,無法更改(項目實施過程中仍可按規定程序進行合同書變更),請申報人慎重填寫。
(四)同一專題,企業只能申報1個項目,事業單位申報項目數不得超過該專題安排項目總數。
(五)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法人的在研和本次申報的項目數(含2021年湛江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項目)合共最多不超過3項。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原則上不能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法人有市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3項及以上(不計2019年湛江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項目)未完成結題的;
2.在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項目逾期1年不驗收、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
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
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市科技計劃立項的;
5.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七)申報單位必須具備與申報項目內容相關的基礎和能力,所有申報資料均必須真實可靠,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項目申報單位報送紙質材料時,須提供《項目申報承諾函》(附件2,可與其他材料一并裝訂)。
(八)項目申報必須按照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規定的格式填寫申報書及項目可行性報告,并提交申報指南各專題規定的相關附件,未按規定提交者,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九)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申請財政扶持經費的額度不得超過申報指南經費安排要求。
三、申報程序
(一)注冊。首次申報的單位在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單位信息,待單位注冊通過系統審批后,單位申報人再進行個人注冊。具體操作流程請參閱《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系統操作說明》(附件3)。已注冊的申報人和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申報。申報人通過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提交項目申報書及相關材料,經申報單位、主管部門和市科技局業務科室審核通過后(此時項目狀態為“請交紙質材料至窗口受理”),打印并膠裝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含通過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和項目申報承諾函),一式1份報送所屬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交到湛江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三)審核推薦。市直單位和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在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正式行文推薦。
四、申報時間
(一)申報單位網上提交截止時間:2021年9月8日17:00;
(二)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截止時間:2021年9月13日17:00;
(三)市科技局業務科室網上審核截止時間:2021年9月16日17:00;
(四)書面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1年9月22日17:00。
五、聯系方式
(一)書面材料報送地址:湛江市赤坎區南橋南路6號湛江市科技局辦公樓一樓湛江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二)聯系人及電話
業務性問題請咨詢申報指南中具體專題聯系人。
湛江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受理中心):龐燕,3205352
(三)湛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技術支持群:309025903,聯系電話:020-83163365。
附件:1.2021年度省科技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競爭性分配項目申報指南.doc
3.湛諾函(模版).doc江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系統操作說明.docx
湛江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