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各高校科研院所和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根據《中共湛江市辦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湛江市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委辦發電〔2021〕14號)要求,充分發揮農村科技特派員服務鄉村振興的科技支撐作用,開展湛江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遴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申報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原則上需為湛江轄區內獨立法人單位的專業技術團隊,農村科技特派員主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農經部門科技推廣機構、涉農科技型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等。
2.團隊成員必須是已備案入庫的湛江市農村科技特派員,熱心農業農村工作和助力鄉村振興,專業素質強,技術優勢明顯,善于運用多種手段和途徑推廣新技術。
3.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結合我市45個重點幫扶鎮、鞏固提升鎮的科技需求,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 技術指導、技能培訓、成果轉化、創業輔導、政策宣傳、規劃設計等“三農”科技服務工作,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
4.團隊由農村科技特派員2-4人組成,幫扶周期為3年,3年內團隊成員累計駐鎮幫扶時間原則上在1年以上。
1.請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積極組織動員本單位、本轄區農村科技特派員申報,填寫《湛江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申請表》(附件1)。
2.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的申請表由所屬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高校科研院所匯總后,將蓋章掃描件、電子版于2012年9月17日前統一報送至市科技局農業農村科技科郵箱(nck3338419@163.com)。
3.聯系人:趙 萍,聯系電話:0759-3338419。
1.按照“一個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可申報多個重點幫扶鎮、一個重點幫扶鎮只推薦一個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的原則遴選。
2.遴選出并公示后的湛江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將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鄉村振興局印發的《廣東省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鎮扶村行動方案》通知(粵科農字〔2021〕151號)要求,報送廣東省科技廳備案,統一納入廣東省駐鎮幫鎮扶村農村科技特派員。
4.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鎮扶村行動方案》的通 知.pdf
湛江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