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工信技改函〔2021〕21號)有關部署,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實施2022年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的函》(粵工信技改函〔2021〕46號)和《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印發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工信技改函〔2021〕45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22年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測算項目申報相關工作(支持項目入庫通知另行印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條件
1.項目實施地在江門市境內,并已取得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和備案等立項文件,且項目立項總投資額不低于10億元。
2.項目立項文件上的竣工時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若立項文件發生變更,最后一次變更文件上的竣工時間應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
3.項目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新增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須按規定納入省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且申報獎勵的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此期間納入統計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額。
4.項目“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統計代碼”中行業代碼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制造業行業(行業代碼:13-43)。
5.項目在“十四五”期間預計完成總投資須10億元以上。按照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制度等有關要求,一個申報項目只能對應一個立項文件,不能以打包拼湊項目和立項文件的方式進行申報。
6.項目未獲得過省重大制造業項目投資獎勵支持。
7.項目單位近3年內在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未發生重大事故,不屬于失信執行人。
二、測算項目申報資料
1.項目基本情況表。
2.項目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3.項目實施地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和備案等立項文件,若項目立項文件發生變更的,需提交變更文件。
4.“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統計代碼”證明材料。
5.項目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新增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統計證明。
6.項目建設現場圖片。
7.信用記錄報告。
8.項目入統報數的相關佐證材料。
9.申報承諾書。
三、工作要求
1.切實做好政策宣貫和說明工作。本次申報為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測算項目,僅用于測算投資獎勵資金額度,不等同支持項目(支持項目申報要求、扶持方式另行通知)。請各市(區)及時與符合條件的企業對接,“一對一”把政策要點傳達到企業,確保符合條件的項目應報盡報。
2.指導企業加緊編制申報材料。按照省通知要求,未按規定時間要求上報的投資獎勵資金相關材料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將不安排預算。請各市(區)高度重視,將申報制造業投資獎勵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協調財政、統計等職能部門加強配合,對申報材料初審后并加蓋公章,紙質文件(一式兩份)及光盤連同測算項目情況匯總表于9月22日前報到我局,由我局組織開展項目驗收和評審工作。
3.加強項目后續跟蹤和投資監測工作。按照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需將投資獎勵資金項目臺賬報送省工信廳、省財政廳。未按規定完成投資的納入臺賬管理的測算項目所獲取的投資獎勵資金,省財政予以清算收回。請各市(區)加強對測算項目的跟蹤服務,按規定報送項目臺賬,推動項目在“十四五”期間完成既定投資計劃。對未按規定完成投資或中途無法實施的測算項目,需及時上報情況并提出獎勵資金處置方案,按財政部門相關規定清算收回獎勵資金。
附件: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4日
(聯系人:越超,電話:32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