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和《廣州市建設科技創新強市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穗科字〔2019〕316號),現啟動2022年廣州市創新創業活動補助專題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向
2022年廣州市創新創業活動補助專題共包括“香港科大百萬獎金(國際)創業大賽、‘青創杯’廣州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獲獎補貼”“第五屆中國創新挑戰賽(粵港澳大灣區賽區·廣州)獲獎補貼”和“創新創業活動補貼”3個申報方向。
具體每個申報方向的支持對象、支持方式、申報條件、補助標準、申報材料等內容,詳見申報指南。
二、申報方式
由項目申報單位按申報指南的有關要求,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以下簡稱陽光政務平臺)填報項目申報書并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經項目組織單位推薦、市科技局組織評審和審核等程序后,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后補助支持。后補助項目名單以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官方網站公開為準。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注冊。申報單位進入陽光政務平臺按要求完成單位用戶注冊(新開戶),獲取單位用戶名及密碼。已有單位用戶賬號的不需另行注冊。忘記用戶名或密碼的,請通過陽光政務平臺的“忘記密碼”功能或自行聯系組織單位重置密碼。
(二)單位和申報人信息維護。單位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并完善單位信息,根據需要可創建申報人賬號、密碼,申報人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并完善個人信息。
(三)項目申報。申報人登錄陽光政務平臺,選擇相應的科技計劃(專題)類別,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后,提交至申報單位審核。
(四)審核推薦。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確保申報質量,通過后提交至對應的項目組織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推薦(申報單位如需修改申報信息可與組織單位聯系,經組織單位網上推薦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
項目申報階段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1年9月24日9:00,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9日17:00;組織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17:00。
五、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過去5年內在申報與承擔國家和省、市科技計劃項目中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獲得本指南中“2021香港科大百萬獎金(國際)創業大賽廣州賽區”“‘青創杯’第八屆廣州青年創新創業大賽”或“第五屆中國創新挑戰賽(粵港澳大灣區賽區·廣州)”獲獎補貼支持的單位,不再重復享受2022年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題后補助支持。
(三)同一單位不可重復享受本指南中“2021香港科大百萬獎金(國際)創業大賽廣州賽區獲獎企業(團隊)”“‘青創杯’第八屆廣州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團隊)”“第五屆中國創新挑戰賽(粵港澳大灣區賽區·廣州)”補貼支持。
(四)申報企業需要核實營業執照。其中,已經在市電子證照系統簽發“電子營業執照”的,由市科技局通過市電子證照系統直接調取核實;對尚未在市電子證照系統簽發“電子營業執照”的,需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五)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取消其5年內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已獲立項的作取消立項或實施終止處理,并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記錄不良信用并通報。
(六)陽光政務平臺中申報書“申報單位基本情況”的相關內容從單位信息模塊中自動讀取,請各單位在申報項目前,盡早登錄(注冊)陽光政務平臺填寫完善,并確認“組織單位”是否準確。
(七)申報單位應合理安排項目申報書填報和材料提交時間,避免出現在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到期前陽光政務平臺網絡繁忙耽誤申報。
(八)申報單位在陽光政務平臺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后應留意項目狀態,并注意提醒項目組織單位及時審核推薦。
(九)項目申報受理和評審立項等信息可在陽光政務平臺查詢。
(十)項目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需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潛在風險。
六、聯系方式
(一)技術支持。
400-161-6289,83124114、83124014。
(二)主管處室及聯系方式。
1. 方向一、方向三:科技金融處許鴻斌;聯系電話:83124175、83124076。
2. 方向二: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陳潔、李家華;聯系電話:83124097、83124196。
(以上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2年廣州市創新創業活動補助專題申報指南.pdf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