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紅海灣分局、華僑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助力我市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實施專利轉化專利項計劃 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通知》(財辦建〔2021〕23號)、《廣東省落實專利轉化專利項計劃 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方案(2021-2023年)》(粵知〔2021〕31號)及《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轉發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第一批中央財政2021年服務業發展資金(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粵市監辦發〔2021〕1427號)的有關要求和我市實際情況,我局制定了《汕尾市2021年中央財政專利轉化計劃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條件。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在汕尾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運營機構、社會團體等(具體要求以申報指南為準)。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二)申報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為1年。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報指南為準。
(三)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四)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五)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六)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申報方式
(一)申報單位先通過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http://www.shanwei.gov.cn/swscjdglj/官網,在通知公告欄下載相關材料填寫。
(二)請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將申報材料的紙件(一式五份)和電子件(可編輯版word及蓋章掃描PDF版)報送至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17時,逾期將不接受申報。
四、申報程序
(一)受理審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受理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進入評審階段。
(二)評審立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按照相關程序和要求組織項目評審,按照評審結果列入2021年中央財政專利轉化計劃資金項目。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崔洋、劉雨薇,電話:0660-3380707;
郵箱:swzscqcj@163.com
地址:汕尾市城區金湖路夏樓美地段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知識產權促進科
郵編:516600
附件1:2021年度汕尾市戰略性產業集群中小微企業轉化對接工程項目申報指南.docx
附件2:2021年度汕尾市沿海經濟帶和粵東生態發展區涉農專利轉化對接工程項目.docx
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