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標準委關于做好地方標準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標委地方〔2018〕9號)、《廣東省質監局關于公共服務地方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質監標函〔2018〕1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地理標志產品地方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市監辦發〔2019〕430號)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市級地方標準的制定工作,現在全市范圍內公開征集2021年度市級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有關立項工作通告如下:
一、立項要求
(一)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需要在全市范圍內統一的特殊技術要求可申報市級地方標準。
(二)申報單位應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立項申請,確保項目的必要性和先進性。
(三)申報單位應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等保障,確保項目能順利進行。
(四)項目下達后,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項目名稱、起草單位和進度安排等。因客觀情況變化確需變更的,需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批準同意后再行調整。
二、立項類別
受理下列兩類市級地方標準申報:
(一)地理標志產品類。
(二)公共服務類。
三、申報方式
(一)地理標志產品類
地理標志產品市級地方標準由申報單位向各縣(市、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立項申請。各縣(市、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從申報項目的科學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初審,擇優向市市場監管局提出立項建議。
(二)公共服務類
公共服務類市級地方標準由申報單位向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立項申請,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從申報項目的科學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初審,擇優向市市場監管局提出立項建議。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應當在2021年10月15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有關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各縣(市、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于10月26日前向市市場監管局提出立項建議。
五、申請材料
(一)《韶關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任務書》(附件1)。
(二)《韶關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建議表》(附件2)。
(三)標準草案(詳細列出標準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修訂標準的,需說明擬修訂的內容)。
(四)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
(五)《韶關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申請表》(附件3)。
報送市市場監管局的書面申請材料(一式一份)請郵寄至以下地址:韶關市湞江區北江中路37號市市場監管局標準化科(郵編:512023)。同時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gjilk@163.com。聯系人:黃宇平,電話:0751-8128290。
特此通告。
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