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科函高字〔2017〕1232號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后補助試行辦法》(粵科高字〔2015〕37號)相關要求,開展2016年度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說明
省級科技行政部門按照運營評價指標體系,對達到一定條件且自愿參與評價的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評價。本次評價工作使用2016年度科技企業孵化器統計數據作為定量評價依據,以“工作績效自評報告”作為定性評價依據。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評價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評價結果珠三角地區為A等級,粵東西北地區為A、B等級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列入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庫,省財政給予后補助扶持。
二、評價要求及流程
(一) 申報單位需在廣東孵化在線平臺。(http://www.gdfhq.org)上成功登記。
(二) 申報單位需參加2016年全國孵化器火炬統計。(http://tj.ctp.gov.cn)并成功申報統計數據。
(三) 申請后補助的孵化器、眾創空間應是廣東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且經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包含省、市、區、縣)認定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其中,孵化器要求孵化場地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在孵企業不少于20家;眾創空間要求孵化場地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為不少于10個創業團隊(項目)提供服務。
(四) 申報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遞交申報材料。各地市科技行政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匯總及推薦。
(五) 省科技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核實,評定評價檔次,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列入年度項目庫。
(六) 省級科技行政部門會同省級財政行政部門根據相關規定,于項目入庫的次年撥付后補助資金,由申報單位統籌安排使用。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 廣東孵化在線平臺登記備案號截圖;
(二) 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 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工作績效自評報告(附件5、6)。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用A4規格紙張雙面打印,需加蓋騎縫章。
四、提交時間
請于2017年8月10日前,各地市科技局將匯總表(附件1)及本市所有材料,發送電子版并將紙質材料快遞至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秘書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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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廳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