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發〔2018〕25號
各鎮區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力推動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技能技術人才積分加分政策,現正式啟動2017年度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積分加分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上報方式:
申請人依據《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積分制管理加分實施方案》(詳見附件)準備好相關紙質資料,提交至各鎮區科技部門,并將申請資料電子文檔(包括word格式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每個申請人文件控制在10M內)發至高新科郵箱zssgxk@126.com。各鎮區科技部門對受理的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格后匯總上報至科技局高新科。
二、上報時限:
(一)企業提交資料至鎮(區)經科信局和發送郵件時間:2月1日-3月16日。
(二)鎮區科技部門審核匯總報送市科技局時間:3月23日前。此項工作涉及到高新技術企業員工子女入學和入租公租房積分加分問題,各鎮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廣泛宣傳,認真審核,按時上報,切實做好今年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積分加分工作。
聯系人:劉智勇、周岳 電話:88303920
附件: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積分制管理加分實施方案
中山市科學技術局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積分制管理
加分實施方案
中山科發〔2015〕219號
為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力度,壯大我市企業創新人才隊伍,推進自主創新體系建設,依照《中山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高企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府辦〔2015〕46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企業申報、鎮區審核、市科技局復核的原則,通過優先支持我市高新技術企業、放寬人才落戶條件、技術技能人才適當加分等途徑,為高新企業技術技能人才落戶中山創造條件,以創新驅動發展推動“三個適宜”更加美麗中山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二、具體措施
(一)積分制管理的加分標準
在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就業、參與積分制管理的非本市戶籍技術人才,在申請入戶、入學、入住公租房時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在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就業的技術人員每滿1年積5分(最高限30分)。以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人員入職的最近時間開始計算,且申請當年處于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有效期間。
對于高新企業的資格時間,按累進制計算(即獲得就按一年計,超出就加一年);對于人員的入職時間,按4舍5入,超出半年按一年計。
(二)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及技術人才的要求
1.高新技術企業名單以省科技廳公布的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的名單為準,并在證書有效期以內的企業。
2.享受積分加分政策的技術人員,必須目前在該企業從事技術、技能崗位工作,且滿六個月以上(以最近半年企業繳交社保記錄為準),學歷在大專以上、或獲得初級以上職稱,或獲得三級以上的技術、技能人才(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
學歷應為教育部門認可的,畢業證書有統一編號可查詢(包括成人高考、自學考試、電大、遠程教育等形式;不含通過函授、培訓等頒發的證書。)
(三)辦理程序
1.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積分管理加分手續,只受理企業統一申報,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
2.申請人填寫個人積分管理加分申請表并附相應材料,報所在單位;
3.單位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并加具意見,填寫積分管理加分申請表,將符合條件人員材料匯總報送所在鎮(區)經科信局;
4.鎮(區)經科信局對申請資料中的社保、學歷信息進行核準,加具核準意見后報市科技局;
5.市科技局對高新技術企業信息進行復核;
6.審核通過后,由市科技局發文報送市流動人口辦,獲得相應加分。
(四)提交材料
1.申請人所需提交材料
(1)《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才積分管理加分申請表(個人)》一式兩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技能證書復印件(帶原件查驗);
2.企業所需提交材料
(1)申請人提交的兩項材料;
(2)《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才積分管理加分申請表》一式兩份;
(3)申請人在該企業累計六個月以上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材料原件(含上個月的記錄);
(4)企業營業執照、單位機構代碼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當年剛通過未下發證書的可不提供)。
(五)提交材料時間
1.企業在每年2月1日—3月10日期間向所在鎮(區)經科信局提交申請材料;
2.每年3月20日前各鎮(區)經科信局完成材料核準工作,并將材料匯總報送市科技局;
3.每年3月30日前市科技局完成材料審核工作,于4月10日前將公示無異議人員信息匯總發文報送市流動人口辦。
三、有關要求
(一)做好宣傳工作。開展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才積分管理加分工作,是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力度、壯大我市企業創新人才隊伍的一項有力舉措。各鎮區科經信局要結合高企獎勵辦法做好政策宣講工作,讓企業員工了解具體政策、申報流程等。
(二)認真負責。各高新技術企業及各鎮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對申請人的資格和資料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核把關。
(三)嚴格監督。對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將取消申請資格和加分,兩年內不得再申報。
咨詢電話:88303920。
附件:1.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才積分管理加分申請表
2.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才積分管理加分申請表(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