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科政字〔2019〕61號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農業(yè)農村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2019年1月,省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19﹞1號),提出12條科技創(chuàng)新促進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科創(chuàng)12條”貫徹落實的指示要求,省科技廳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配套政策和實施指引。經梳理凝煉“科創(chuàng)12條”政策點,分為“單獨制定出臺配套政策、統(tǒng)一制定出臺實施指引、結合工作貫徹落實、有條件的地市組織實施”等4種類型,分別推進落實。“統(tǒng)一制定出臺實施指引”指的是由省科技廳會同相關部門統(tǒng)一制定出臺實施指引的政策。實施指引主要框架包括政策內容、政策解讀、適用對象、實施要點、組織實施單位、實施時間、參考流程圖等內容。
近期,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yè)農村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聯(lián)合編制了《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指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科技廳反映。
附件:《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指引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yè)農村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19年3月22日
政策解讀: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科創(chuàng)12條”)重點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