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和《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的有關要求,經企業申請、專家評審,廣東芬尼克茲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等207家企業發生變更后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現對此批擬更名的高新技術企業(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對公示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實名、書面形式提出。關于異議的具體問題應有詳細的表述,并提供事實證據。對收到的異議,我們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聯系人:肖智飛、鐘士崗
電 話:020-83163873、83163876
傳 真:020-83163879
地 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科技信息大樓一樓綜合業務辦理大廳
郵 編:510033
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