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加強我省產業創新能力建設,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經管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粵財工〔2024〕17號)等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5年省級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產業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入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支持方向
本次項目入庫分為支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開展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開展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等2個方向,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2。
二、項目入庫工作程序
(一)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結合本地實際制發本地市產業創新資金項目申報通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本地區企業項目申報。本次入庫通過紙質和網上同步進行,請組織企業通過數字工信一網通辦進行填報。
(二)項目承擔單位根據申報通知提交申請至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項目承擔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規定受理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的申請,開展完工評價、競爭性評審、現場核查等,遴選符合條件的項目。
(四)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規定對評審通過項目實施內部復核,按規定程序經集體研究審議并報批后確定入庫項目,并按照輕重緩急程度進行綜合排序。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項目管理主體責任。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履行資金項目管理主體責任,按照“誰評審、誰負責”原則切實抓好項目競爭性評審和遴選,加強項目審核把關,提高資金分配合理性,防止“報大數”和資金項目申報騙補。
(二)實行項目庫管理。產業創新資金實行項目庫管理,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安排預算。入庫項目不等同于最終省財政資金給予支持的項目。
(三)報送項目入庫情況。請各地于6月20日前報送項目入庫摸底情況,6月30日前將項目入庫情況表、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等(附件3、4)報送我廳(制造業創新處)。如認為本項目入庫通知涉及違法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廳(制造業創新處)反饋。
(聯系人及電話:支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開展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張誠、020-83133243;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開展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李帆、林倩,020-83133425、020-83133219)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