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科研與生產的緊密銜接,充分發揮科技成果中試基地在科技經濟之間的橋梁作用,促進科技成果快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根據《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試基地認定管理暫行辦法》(汕科規字〔2022〕1號)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開展2024年度第二批市級科技成果中試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中試基地建設應當符合汕尾市產業發展方向。
2.申報主體必須是依法注冊、登記滿一年,在本市開展生產、研發、中試等經營活動并依法納稅的企事業單位。
3.擁有行業內必要的通用計量、檢測儀器,常規實驗設備,擴大工程實驗必需的專用設備、廠地及配套設施,設備原值應當不低于300萬元;有承擔行業綜合性中間試驗任務的能力,且能夠承擔同類技術項目中試和工程化產業化配套協作工作。
4.具有較高技術研發能力,研究實力和水平在本領域或本行業中處于市內前列,獲得過省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或者承擔過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含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重點項目],或者建設有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研發平臺。
5.管理體制機制合理、完善,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6.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企業主體和法人代表無個人信用不良記錄。技術團隊人員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不低于技術團隊人員總人數的50%。
7.近三年內未發生嚴重的環保、質量、安全等問題。
二、申報材料
1.《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試基地申報表》(附件1);
2.《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試基地認定申報項目自評報告》(附件2);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含“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復印件;
4.聯合單位的合作協議復印件(聯合申報單位提供此材料);
5.開展技術合作單位的合作協議復印件;
6.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或承擔科技計劃項目證明材料復印件;
7.設備原值及人員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
8.中試基地管理制度復印件。
申報認定材料應按統一頁碼編制目錄并裝訂成冊。
三、申報程序
各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將申報材料一式5份(含電子版)送所在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或市直有關單位)審核匯總申報材料后,正式行文推薦到市科技局受理。
受理截止時間:2024年10月25日17時。
受理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228號4樓汕尾市科技局科技創新科404室。
業務咨詢: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聯系電話附后)或市科技局科技業務科,聯系電話:0660-3369796。郵箱:swkjyw@126.com。
汕尾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