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科技局,各相關功能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創新驅動戰略,結合我市重點科技工作,開展2020-2021年汕頭市科技專項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設置
2020-2021年汕頭市科技專項項目設置如下: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專項、生物醫藥產學研合作專項、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專項、社會發展應用示范專項、鄉村振興發展專項、科研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專項。
二、組織方式
嚴格按照科技項目管理要求,公平、公開、公正組織實施。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市縣項目庫系統入庫信息表》和項目申報書,經專家評審后擇優推薦入庫。
原則上已獲得2020年省科技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立項的單位不予支持。
承擔3項以上(含3項)在研項目或有1項以上逾期未結題驗收項目的企業法人,以及承擔2項以上(含2項)在研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報新項目。
同一企業法人原則上只能申報1項(自籌經費項目除外)。
三、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信息注冊。申報單位可在汕頭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pro.sti.gd.cn/st)進行單位信息注冊,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項目負責人從單位科研管理員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進行申報。
(二)系統申報。各單位和申報人注冊后即可通過網絡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并在科技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打印書面申報書一式 1份按程序送交市科技局。
(三)審核推薦。各科技主管部門在汕頭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對申報項目擇優推薦,并以正式文件(含推薦項目匯總表)報送市科技局。
(四)評審立項。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各主管部門推薦的項目進行評審,按照競爭擇優的原則報市政府批準,列入2020-2021年汕頭市科技專項項目計劃。
(五)申報要求。申報項目內容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交《承諾書》,對企業申報項目將征詢申報單位的信用情況。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項目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任務書。
(六)實施要求。項目立項遵循質量優先原則,各專題所受理項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可整體不予立項。對主動放棄立項或專家評審不通過的項目資金,由市科技局統籌安排用于其它類別項目。項目實施完成后,績效評價相關工作按規定進行。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及提交時間為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20日17時;各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5日17時。
五、聯系方式
1.社會發展科:唐國成,88426652
2.平臺基地科:彭俊斌,88426675
3.監督服務科:陳桌洧,88426619
4.綜合業務咨詢:0754-88426676(資源配置科)
5.申報系統技術支持:020-83163365(廣東省科技創新監測研究中心)
汕頭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