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支持工業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申報指南。
第一條 對工業個體工商戶在2024年(按自然年度)轉型升級為工業企業后,并于當年新增納入我市規模以上統計的,每家給予15萬元獎勵。
第二條 本申報指南涉及的獎勵資金,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的由市本級與申請單位所在區按稅收分成比例分擔,臺山市、開平市、鶴山市、恩平市的自行承擔。
第三條 申請獎勵資金,應同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一)原工業個體工商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在我市成立;
(二)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轉型升級為工業企業,且轉型工業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三)轉型工業企業在2024年新增納入我市規模以上統計(以下簡稱“升規入統”);
(四)轉型后升規入統的工業企業的注冊地址與原工業個體工商戶的注冊地址需在同一縣(市、區)級行政區域;
(五)轉型后升規入統的工業企業必須先注銷原工業個體工商戶后再申請扶持資金;
(六)轉型后升規入統的工業企業、原工業個體工商戶在信用廣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第四條 獎勵資金申報、審核及審批程序:
(一)2025年1月31日前,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本申報指南第三條(一)、第三條(二)、第三條(四)、第三條(五)的條件對企業進行篩查,核實后填寫《2024年工業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工業企業名單》(附件1),并正式發文至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供的轉型工業企業名單發文至江門市統計局,由江門市統計局按照本申報指南第三條(三)的條件核實企業是否在2024年新增納入我市規模以上統計,核實后填寫《2024年轉型工業企業新增納入規模以上統計情況表》(附件2),并正式發文回復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申報通知。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應在接到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通知后,在規定期限內登錄“江門市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網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簡稱“江惠通”)填報《江門市工業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3),如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獎勵,視為企業自動放棄申報獎勵。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過“江惠通”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四)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江門市工業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3)、《江門市工業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資金匯總表》(附件4)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通過書面署名方式向公示部門反映。
第五條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企業申報獎勵情況下達項目計劃并抄送江門市財政局、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門市財政局按規定下達資金,各縣(市、 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企業。
第六條 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獎勵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 按此申報指南享受獎勵的企業,不再按照《關于印發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江市監規字〔2022〕3號)重復享受獎勵;如遇省出臺新的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政策,可按省有關規定申報獎勵。
第八條 本申報指南由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