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科〔2020〕18號
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
為獎勵在推動梅州市科學技術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組織,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葉劍英元帥的豐功偉績、崇高品德教育和激勵我市的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學高峰,廣東省雁洋公益基金會設立“葉劍英基金科學技術進步獎”(以下簡稱“葉劍英基金科技獎”)。為做好2020年度“葉劍英基金科技獎”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獎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7〕55號)、《科技部關于進一步鼓勵和規范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指導意見》(國科發獎〔2017〕196號)、《廣東省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粵府辦〔2018〕33號)、《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鼓勵各地市開展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工作的通知》(粵科函區字〔2019〕844號)等文件精神設獎。
二、獎勵范圍
(一)申報“葉劍英基金科技獎”的科技成果必須是在我市轄區內研究開發、應用推廣,或是第一完成人工作所在地在我市、第一完成單位為我市所屬組織與市外公民或組織合作研究開發的科技成果。
(二)“葉劍英基金科技獎”授予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并作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個人;授予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在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方面做出重大技術發明的個人;授予完成和應用推廣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為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
上述所稱重大科學發現,應當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前人尚未發現或尚未闡明;
2.具有重大科學價值;
3.得到國內外自然科學界認可。
上述所稱重大技術發明,應當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前人尚未發明或尚未公開;
2.具有先進性、創造性和技術價值;
3.經實施,創造顯著經濟社會效益或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
上述所稱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應當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技術創新性突出,技術指標先進;
2.經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經濟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或市場應用價值顯著;
3.在推動行業科技進步、促進區域協調可持續發展等方面有重大貢獻。
申報“葉劍英基金科技獎”的科技成果須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已經實踐檢驗不少于1年。對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成果,實踐檢驗年限不受限制。
(三)下列科技成果不予受理:
1、涉及國家安全、國防保密事項的;
2、已經申報過原梅州市科學技術獎(無論是否獲獎),沒有新的重大改進和提高的;
3、僅依賴個人經驗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復實現的技術;
4、關鍵技術沒有自主知識產權及知識產權存在爭議的項目;
5、完成人存在嚴重失信行為或違背科研倫理的項目。
(四)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促進科學技術進步等方面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一般不得作為本獎的候選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行政部門一般不得作為本獎候選單位。
三、獎項設置
“葉劍英基金科技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其中:一等獎授獎總數不超過3項,單項獎金金額8萬元;二等獎授獎總數不超過7項,單項獎金金額5萬元;三等獎授獎總數不超過20項,單項獎金金額2萬元。對作出特別重大的科學發現、技術發明或者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獎,獎金數額20萬元。
特等獎每個項目獎勵完成人數不超過15人,獎勵完成單位數不超過10個;一等獎每個項目獎勵完成人數不超過10人,獎勵完成單位數不超過5個;二等獎每個項目獎勵完成人數不超過8人,獎勵完成單位數不超過3個;三等獎每個項目獎勵完成人數不超過5人,獎勵完成單位數不超過2個。
四、評審與授獎
“葉劍英基金科技獎”評審工作由梅州市科學技術開發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科技服務中心”)協助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包括:形式審查、技術評審和評審委員會審定。評審過程實行評審專家個人項目回避制度。
形式審查
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市科技服務中心提交申報材料。市科技服務中心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和信用審查,符合條件的項目進入技術評審。經審查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報單位可在規定時間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者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將退回申報材料,本年度不再受理該項目。
技術評審
市科技服務中心將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項目分領域組織技術專家初評。
評審委員會審定
由市科技服務中心牽頭組織成立“葉劍英基金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政府有關部門人員和知名學者、科技專家、省級或以上科技獎獲得者、行業權威人士等組成。
評審委員會根據初評結果對各獎勵等級進行綜合評審,通過記名投票方式產生擬獎項目。評審委員會綜合評審結果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參會,并獲得三分之二以上與會委員的同意,方才有效。
市科技服務中心將評審委員會審定的獲獎項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廣東省雁洋公益基金會批準后給予授獎。
五、異議處理
“葉劍英基金科技獎”項目評審實行異議制度。項目評審結果在梅州日報和市科技局網站等媒體上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不少于10天,任何組織或個人持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間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異議的組織或個人應表明真實身份,提供有單位公章或個人簽名的書面材料,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凡是匿名或單位未蓋公章的材料不予受理。
六、申報受理
(一)提名
“葉劍英基金科技獎”實行提名制度。下列組織或個人可提名作為“葉劍英基金科技獎”的候選項目:
1.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
2.各縣(市、區)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
3.具有提名資格的學會、行業協會(聯合會)、以及其他組織機構;
4.我市獲國家、省科技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
提名者原則上不能同時作為被提名人。提名者應當充分了解被提名對象的真實情況,嚴格依據標準條件提名。提名者應規范提供有關材料,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有效性負責,并在提名、答辯、異議處理等工作中承擔相應責任。被提名項目須經過科學技術成果登記。
(二)申報材料
申報“葉劍英基金科技獎”須提交下列材料:
1、葉劍英基金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書(見附件1);
2、主要完成單位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3、主要完成人身份證明、職務職稱證明(復印件);
4、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
5、科技成果登記證書(復印件);
6、知識產權和標準規范等情況證明;
7、應用滿1年的佐證材料;
8、技術工作總結;
9、代表性論文、專著、查新報告等;
10、承諾函。
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3份;填報《葉劍英基金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簡況表》(見附件2)一式5份。
(三)申報受理時間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至2020年10月30日18時止。
(四)受理方式
各縣(市、區)所屬申報項目報送所在縣(市、區)科工商務局,由科工商務局統一提交市科技服務中心;市直單位申報項目直接報送市科技服務中心。
梅州市科學技術開發服務中心聯系方式:
地址:梅州市梅龍西路3號(市科技局五樓)
電子郵箱:mzkjkfzx@meizhou.gov.cn
聯系人:羅素瓊 0753-2253790 13823866520
劉曉文 0753-2253790 13539178425
附件:
1.葉劍英基金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書
2.葉劍英基金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簡況表
梅州市科學技術局 廣東省雁洋公益基金會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