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等文件以及相關加計扣除新政策要求,按照《江門市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異議項目鑒定的工作指引》,我局將組織對稅務部門提出異議的2023年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第一批)進行技術鑒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稅務部門轉請研發項目技術鑒定的企業(詳見附件1)
二、受理時間
申報時間:2024年11月4日-11月15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鑒定流程
(一)企業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通過江門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址:https://stpro.jiangmen.cn)在線申報,按要求填報并提供附件材料。操作流程如下:企業登錄江門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導航欄選擇“項目申報管理”→“申報新項目”→選擇“江門市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技術鑒定”欄目→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各項內容并上傳附件。(注意:若企業有多個項目申報,需逐一在系統填報。)
(二)形式審查。有關縣(區)科技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鑒定部門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按附件1分工辦理),通過“江門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平臺向企業反饋審查結果。企業須認真核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初審和形式審查只檢查材料是否齊全完整,不對材料內容進行審核。
(三)專家評審。項目鑒定采用專家會議或網上評審形式。鑒定部門按照技術領域對項目進行分組,抽取相應領域專家對項目進行鑒定。
(四)結果反饋。鑒定部門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對項目鑒定結果存有異議的企業,可于公示期內向鑒定部門提出申訴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因企業自身原因導致項目鑒定不通過的,將不受理異議復審。同一項目只能提出一次異議申訴。申訴不能對已提交項目材料進行修改,申訴內容不得與已提交資料自相矛盾。公示結束后,縣(區)科技部門須將鑒定結果報送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匯總后反饋稅務部門。
四、申報材料要求
企業提供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技術鑒定申報書(系統填寫后生成);
2.企業基本信息材料: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企業科研管理制度等;
3.項目計劃書(申請(報)書、方案或類似材料);
4.立項證明材料;
5.項目過程證明材料;
6.項目結果證明材料;
7.項目主要研發費支出證明;
8.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9.誠信承諾書(附件2);
10.《稅務事項通知書》;
11.其他證明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逾期不提交項目鑒定申請的,視為放棄。
(二)企業應保證提供的研究開發活動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承擔相應責任。
六、聯系方式
蓬江區科技局 楊俊彬;8223504
江海區科技局 黃敏;8232083
新會區科工商務局 李大宇;6182672
市科技局高新技術科 廖文杰;8220246
市科技局綜合規劃科 冼健成;8220818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