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尾市促進科技創新強市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 》(汕府辦〔2023〕216號),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企業加強科研基礎條件建設,提升我市自主創新能力。根據《汕尾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汕尾市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管理辦法(修訂)》(汕科字〔2024〕270號)的有關規定,結合2024年度“推動15家規上工業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年度任務,為進一步推進我市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我局決定開展2024年度市級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第三批)認定工作,本次優先認定規上工業企業申報的企業研發中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在汕尾市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在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
2.企業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能夠提供研發中心需要的主要資金。上一年度研發經費占年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50萬元。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
——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折舊費用。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無形資產攤銷。
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3.已建有企業研發機構并正常運行,且組織機構完善,具備進行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的科研儀器設備和固定場地,科研儀器設備原值原則上不低于5萬元,固定場地面積原則上不低于50平方米。
4.研究方向和技術領域明確,具備一定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在本領域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或標準)等知識產權不少于1項。
5.申請認定的研發中心應擁有技術帶頭人和研發隊伍,研發人員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于研發總人數的50%。
6.具有創新、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識產權管理、科研經費管理、研發人員激勵等管理制度。
7.未因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8.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環保、安全等責任事故,未出現嚴重學術誠信問題。
9.符合國家和省其他相關規定。
二、申報材料
1.汕尾市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申請書。
2.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營業執照。
3.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報表。
4.研發機構成立文件,有經縣(市、區)級政府部門認定的提供其認定成立文件;或企業批準設立的文件等。
5.管理制度(包括知識產權管理、科研經費管理、研發人員激勵等管理制度)。
6.科研儀器設備、基礎軟件、系統軟件等清單(包括設備名稱、數量、原值總價、購置年份等信息)及購置憑證。
7.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或標準)等知識產權材料。
8.政府部門立項研發項目或企業自立研發項目等研究開發活動材料。
9.場地證明材料(采取租賃、合作等方式形成的,需提供產權方產權證明和相關協議文件)。
10.專職研發人員材料(名單、工資表、近1年社保證明、學歷、職稱等材料)。
11.有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的,需提供產學研合作協議。
申報材料須按統一頁碼編制目錄并裝訂成冊。
三、申報程序
1.網上注冊登記。首次申報的單位須登錄“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注冊。“主管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選擇相應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汕尾高新區。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2.申報。各申報單位通過“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申報材料,經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推薦后完成系統申報。完成系統申報后,將申報材料一式3份交屬地科技管理部門審核推薦,送受理地點受理。
3.審核推薦。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要積極發動規上工業企業申報,負責審核屬地各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形成匯總推薦表加蓋公章送市科技局。
4.受理
(1)受理要求。申報單位報送紙質材料到受理地點受理時,須在“廣東政務服務平臺”(http://www.gdzwfw.gov.cn)選“法人事項”的汕尾市科技局服務事項——“市級企業研究開發中心認定”,填寫業務申請表單受理。
(2)時間安排。系統填報截止時間:2024年11月30日17時(16個工作日);科技管理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2024年12月4日17時(3個工作日);受理截止時間:2024年12月6日17時(2個工作日)。
(3)受理地點。汕尾市城區東涌鎮汕尾金融中心大廈北側約40米處市民服務廣場3樓綜合窗口。受理地點聯系人:陳綠妝,聯系電話:0660-3828033。
(4)業務咨詢。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聯系電話附后)或市科技局科技創新科周東越,聯系電話:0660-3369796。
汕尾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