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級市和經濟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和《“健康廣東2030”規劃》等文件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順利開展2024年茂名市科技創新發展計劃項目組織實施工作。現啟動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
(二)各申報單位須對所有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有申報資料均須真實可靠。
(三)每位申報人限報1個項目。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有市科技項目2項以上(含2項)未完成結題或有項目逾期一年未結題(平臺類、普惠性政策類、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2.在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復申報;
4.申報項目不符合通知要求和申報指南要求;
5.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或有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人注冊并登錄茂名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xm.gdstc.gd.gov.cn/mm/login/)進行網上申報。進入系統后,選擇【申報管理】-【項目申報】-【填寫申報書】頁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報專題選擇頁面點擊【填寫申請】按鈕,填寫申報書及上傳相關附件材料。
(二)審核推薦。各區、縣級市和經濟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作為項目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對本轄區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把關,項目符合申報條件方可向茂名市科技局推薦;市直單位申報項目直接由茂名市科技局審核。
三、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9日17:30,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日17:30。
四、其它
(一)項目獲得立項后才需報送紙質書面材料,項目評審過程中需要提供書面材料的,另行通知提交。
(二)有關項目申報業務咨詢,請參照申報指南聯系相關業務科室;有關茂名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使用的問題,請聯系茂名市科技事務中心(聯系人:黃奎森、梁煒,聯系電話:2877200)。
附件:2024年度茂名市科技創新發展計劃項目申報指南.docx
茂名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