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活做大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業務,更好地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需求,根據《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管理辦法》(穗科規字〔2019〕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市科學技術局擬公開征集2家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受托管理機構。
一、征集機構方式
市科學技術局按本指南征集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受托管理機構,簽訂委托管理協議,由其直接受托管理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
二、受托管理機構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合作銀行報送的貸款項目工作,報送符合《管理辦法》的貸款項目至主管部門,會同銀行開展科技企業盡職調查工作,辦理科技貸款項目相關手續;
(二)會同合作銀行開展對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貸款項目貸后跟蹤工作,負責協助各合作銀行不良貸款項目風險損失補償申請相關事項;
(三)核算、統計需補償不良貸款項目;
(四)提出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年度工作計劃;
(五)負責對各合作銀行進行年度績效考評;
(六)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申報條件
(一)注冊地為廣州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有完善的風險補償資金管理制度。
(四)有履行受托管理職責的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至少5名從事過風險補償資金相關經驗的人員,其中1名高管從事過風險補償資金全流程管理項目;具有市級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管理經驗人員的優先予以考慮;
(五)與3家以上商業銀行簽署合作協議,且共同開展多場大型線上及線下對接活動并取得良好成效;
(六)具備與金融機構、孵化器等開展多種形式對接服務企業經驗(不少于10場),并取得良好成效;
(七)具有強大的媒體宣傳能力,相關對接服務企業活動在主流媒體新聞報道不少于10篇,宣傳效果顯著;
(八)保持良好的財務狀況,沒有受過行政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重大處罰的不良記錄,嚴格按照委托管理協議執行;
(九)其他國家省市法律法規的規定。
四、申報程序
(一)公開征集。由市科學技術局向社會公開發布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受托管理機構申報指南,征集受托管理機構;
(二)專家評審。市科學技術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管理辦法》及本指南有關受托管理機構的條件要求,對申請機構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獨立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確定機構。市科學技術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和實際情況,對受托管理機構進行篩選確定,并由市科學技術局與受托管理機構簽訂合作協議。
五、材料提交
以上書面材料(紙質一式六份,電子光盤一份)密封后,請于2020年9月11日17:00前交至廣州市科學技術局科技金融處,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1號4號樓西座813室,郵政編碼:510030)。
六、咨詢電話
聯系人:科技金融處羅成,聯系電話:83124175,8312407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受托管理機構申報材料.doc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