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鼓勵制造業企業建設數字化智能化標桿示范工廠、車間及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績效目標。力爭到2025年,打造40家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60個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推動40家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建設。
第二章 資助范圍和標準
第三條 資助方式。本實施細則資金采用無償資助(獎勵)方式進行。
第四條 資助范圍和標準
(一)鼓勵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建設。支持制造業企業開展內外部全業務流程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實施企業資源計劃、產品生命周期、生產執行、供應鏈管理、客戶關系等工業軟件全覆蓋,對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進行有效管理,實現資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協同、業務流程一體化運作,在數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等方面的水平與經濟效益有較突出的示范作用。每年認定不多于10家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每家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每家企業可申報1個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
(二)鼓勵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建設。支持制造業企業以生產執行系統為核心、關鍵設備聯網為基礎,關鍵環節實現工業軟件覆蓋,有效采集和連接車間的生產資源信息,實現對車間現場網絡化監控和可視化管理。每年認定不多于15個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項目,每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每家企業可申報1個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
(三)鼓勵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建設。支持制造業企業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實施數字化轉型,項目基于工業互聯網架構,實現企業設備數據、系統數據、供應鏈數據等至少一類以上數據要素“上云上平臺”并在云端或平臺集成、分析、應用。重點推動5G+工業互聯網示范項目建設。每年評選不多于10個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每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每家企業可申報1個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
(四)對重特大數字化、智能化招商項目,或國家、省要求資金配套項目,經市政府同意,可通過一事一議確定獎補方式和額度。
第五條 對已獲得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的企業,再次申報本實施細則的其他專題時,按增量部分給予獎勵。
第三章 標桿示范認定
第六條 標桿示范認定要求
申報單位是在中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并依法誠信經營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經營地、納稅地、實施地均在中山市范圍內。
1.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認定
(1)申報單位屬于中山市總部企業、龍頭骨干企業、領軍企業的制造業企業(總部形態企業可包含在中山市內的下屬全資子公司,下同),或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2億元的制造業企業。
(2)申報單位過去5年固定資產與軟件累計投入不低于3000萬元,其中智能制造裝備、系統和軟件累計投入不低于1200萬元。
(3)申報單位已實施企業資源計劃、產品生命周期、生產過程執行、供應鏈管理、客戶關系、倉庫管理等工業軟件全覆蓋,可對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進行有效管理,實現現場數據采集、過程監控、設備運維與產品質量跟蹤追溯、優化控制和集約化生產等。
(4)申報單位通過數字化智能化工廠實現資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協同、業務流程一體化運作,在數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等方面的水平與經濟效益有較突出的示范作用,包括運營成本降低、生產效率提高、產品不良品率降低、能源利用率提高等。
(5)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具有良好的數據采集和應用基礎,數字化裝備數量占生產裝備總數量的比例不低于60%,數控設備聯網率不低于60%。
(6)申報單位建有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體系,具備網絡防護、應急響應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7)申報單位已開展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建立了專項組織實施機構,編制了數字化智能化專項發展規劃。
2.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認定
(1)申報單位屬于中山市總部企業、龍頭骨干企業、領軍企業的制造業企業,或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的制造業企業。
(2)申報單位過去5年固定資產與軟件累計投入不低于1500萬元,其中智能制造裝備、系統和軟件累計投入不低于500萬元。
(3)申報單位已實施以生產過程執行(MES)、關鍵設備聯網為基礎,關鍵環節實現工業軟件覆蓋,可有效采集和連接車間的生產資源信息,實現對車間現場網絡化監控和可視化管理。
(4)申報單位通過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實現降本提質增效,包括運營成本降低、生產效率提高、產品不良品率降低、能源利用率提高等。
(5)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需要有具體的物理界限說明。具有良好的數據采集和應用基礎,具備數字化生產線的基本要求,數字化裝備數量占生產線裝備總數量的比例不低于60%。
(6)申報單位建有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體系,具備網絡防護、應急響應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7)申報單位已開展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已建立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建設實施方案和組織實施機構。
3.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認定
(1)申報單位屬于中山市總部企業、龍頭骨干企業、領軍企業的制造業企業,或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的制造業企業。
(2)申報單位過去5年固定資產與軟件累計投入不低于500萬元,其中信息系統費用、信息安全系統及聯網設備、網絡設備費用、云資源及網絡費用等不低于總投入的60%。
(3)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方向包括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示范、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示范等。
(4)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應基于工業互聯網架構,實現企業設備數據、系統數據、供應鏈數據等至少一類以上數據要素“上云上平臺”并在云端或平臺集成、分析、應用。
(5)申報單位通過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建設,提升了數字化管理、智能化生產、網絡化協同、服務化轉型能力,實現運營成本降低、生產效率提高、產品不良品率降低等。
第七條 標桿示范認定項目應有量化考核績效指標,無量化考核績效指標的不予認定。
第八條 標桿示范認定項目申報單位要說明近三年獲得了技術改造、產業鏈協同創新、大數據應用、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標桿等項目獎補情況。
第四章 申報程序及要求
第九條 標桿示范獎勵申報單位是已認定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的企業。
第十條 申報流程
1.申請每年集中辦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本細則、年度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以及資金情況,按照入庫申報的方式,發布申報通知,列明申報領域、申報條件與入選范圍與數量、申報所需資料,并通過中山專項資金管理系統向社會公布。
2.認定流程。申報單位按認定通知要求編制材料,提交材料至企業所在地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經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認定審核,具體認定工作可委托公共技術服務第三方機構進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擬認定名單進行網上公示。
3.獎勵申報流程。按照“先入庫、后資助”的方式,經認定的申報單位按要求編制材料,提交申報材料至企業所在地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經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本細則的資助范圍和標準,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支持項目入庫名單和項目優先順序。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擬獎勵名單進行網上公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正式下達的專項資金制定資助計劃,經相關審批流程辦理資金撥付。
第十一條 標桿示范認定與獎勵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廣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申報單位未被列入違規用能“兩高”企業,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
第十二條 標桿示范認定與獎勵申報單位在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第五章 監督與檢查
第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涉及的專項資金使用單位要嚴格按照《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資金使用和監督檢查的有關要求,嚴格按規定執行財務處理,專款專用,并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的監督檢查。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追回財政專項資金。
第十四條 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審計等工作。在日常檢查、績效評價、審計工作中發現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或其他違反規定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項目單位,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評審審核或委托第三方機構服務、大數據審核運維等本政策涉及的工作經費按照預算編制相關規定納入部門預算安排。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中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鼓勵各鎮街參照本實施細則進行疊加支持,市鎮兩級共同加大對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的扶持力度。
第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所涉及表述扶持比例或扶持金額的,均為最高扶持比例或最高扶持額度。申報項目已投入金額、服務合同金額、建設金額均不含稅金。中山市領軍企業、總部企業、龍頭骨干企業等制造業企業獲得本政策的獎勵資金與企業項目獲得的市級工業發展專項資助資金之和原則上不超過對應項目的總投資額;其余制造業企業獲得本政策的獎勵資金與企業項目獲得的市級工業發展專項資助資金之和原則上不超過對應項目總投資額的50%。
第十八條 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得以同一項目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財政資金,本實施細則面向標桿示范認定企業進行獎補按照《中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執行。
第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到期后繼續執行終止日期當年度獎補工作,即2025年內成功申報本實施細則的項目可于2026年進行兌現。
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和實施,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名詞解釋
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制造業企業通過綜合運用新型制造技術和5G、云計算、工業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數字技術,激發數據要素創新驅動潛能,打造提升信息時代生存和發展能力,加速業務優化升級和創新轉型,促進全產業鏈、產業集群在線協同制造,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培育發展新動能,創造、傳遞并獲取新價值,實現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的過程。
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制造業企業開展內外部全業務流程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實施企業資源計劃、產品生命周期、生產執行、供應鏈管理、客戶關系等工業軟件全覆蓋,對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進行有效管理,實現資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協同,構建數字化規劃、決策、執行智能制造體系,從而實現企業全部業務流程一體化運作。在智能化制造、數字化管理、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設計、決策、產品以及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水平與經濟效益有較突出的示范作用。
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制造業企業以生產執行系統為核心、關鍵設備聯網為基礎,推動生產制造過程數字化智能化,包括基礎層的數據化(包括生產設備的信息采集和命令執行以及生產資料的數字化標識)和執行層的數字化(指車間計劃與調度、工藝執行與管理、生產物流管理、生產過程質量管理、車間設備管理等一系列功能單元的數字化),關鍵環節實現工業軟件覆蓋,有效采集和連接車間的生產資源信息,實現對車間現場網絡化監控和可視化管理,具有解決企業生產車間的核心環節問題,具有可參觀、可推廣、可復制示范指導作用。
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示范:支持制造業企業根據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求,利用工業互聯網服務商提供的專業數字化轉型服務,面向典型制造場景,采用工業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實施數據采集與集成應用,提升平臺化設計、數字化管理、智能化生產、網絡化協同、服務化延伸能力,實現數字化轉型。
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示范:支持制造業企業面向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求,搭建與行業應用系統相結合的5G示范網絡,充分利用5G網絡低時延、高可靠、廣覆蓋等特性,面向產品質量檢測、設備智能維修運維、工業視頻監控等典型生產制造場景,研發基于5G、邊緣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并適用于特定行業特定領域的工業互聯網產品、應用并開展實踐。
數字化裝備:在機械裝備中嵌入了傳感器、集成電路、軟件和其它信息元器件,是機械技術與信息技術、機械產品與電子信息產品深度融合的機電信息一體化裝備或系統。包括但不限于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以及其他可聯網的機電一體化設備。
數控設備:采用計算機實現數字程序控制的設備,由計算機軟件完成操作指令的存貯、處理、運算、邏輯判斷等各種控制機能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