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企業研究開發省級財政補助政策操作指引(試行)》(粵科政字〔2015〕164號)第五條第二款的要求(見附件),為做好2018年廣東省企業研究開發省級財政補助的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企業
在東莞市依法注冊登記,建立了企業研發準備金(或研發管理)制度,投入研發經費并開展研發活動的企業。
(二)申報企業研究開發省級財政補助資金的企業,還須于2018年5月31日匯算清繳前在稅務機關完成2017年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備案工作,但最終以省科技廳下發的受理通知為準。
三、備案路徑
以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廣東省科技廳陽光政務平臺后點擊“系統管理--單位信息管理--填寫企業研發補助資金備案表--新增備案登記表”,填報完成后直接點擊提交即可,暫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具體提交時間以當年申報通知為準)。
四、注意事項與要求
(一)企業研究開發省級財政補助備案是企業獲得省級財政補助的必要條件,請各有關企業務必重視備案表的填報。
(二)請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加強對省級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及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的宣傳和貫徹落實,積極動員企業爭取資金扶持、享受政策優惠、更好地鼓勵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同時,及時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文件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相關備案工作。
(三)本通知的內容和要求,如與省科技廳在本通知下發的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省級財政補助的相關通知有差異,以省科技廳的有關通知要求為準。
特此通知。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2018年1月31日
(聯系人:黃金椹、周穎 聯系電話:22830058)